近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区政府办印发了《咸安区推进紧密型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对《行动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推进健康中国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自此全国各县市(区)陆续启动医共体建设。我区于2018年10月出台了《咸安区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开启我区医共体建设的序幕,该方案又历经2019年和2024年两次优化、调整、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咸安区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持续推动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迈上新台阶,乡村医疗服务实现质的飞跃,县域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优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切实提升,因此出台《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中全面推进咸安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行动方案》中咸安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医共体。紧密型医共体内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区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第二阶段到2026年底,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区)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行动方案》在规范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以四大举措规范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一是调整优化紧密型医共体架构。全区建立一个紧密型医共体,组建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侧翼、1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152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紧密型医共体,辐射至所有民营医疗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二是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推进机制。建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双召集人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三是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发展服务机构。将咸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咸安区医共体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制订我区紧密型医共体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负责协助医共体建设发展相关资源调配,定期对医共体运行效率、医疗质量、费用控制、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价,建立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医共体建设有关政策,承担区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工作机制及咸安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是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内部运行规范。科学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各项工作的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要与各医疗机构医保资金及政府资金拨付相挂钩,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绩效、晋级晋升相挂钩,与医疗机构绩效相挂钩。
四、如何落实好《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
《行动方案》围绕建设咸安区紧密型医共体这一目标,从四个方面系统提出了14条重点任务与要求。内容不仅对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与支持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还体现了守正创新的精神,如创新性地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发展服务中心,并着力推进“十大中心”建设,实行集中办公与集成管理。方案内容丰富全面,为目标实现制定了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