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起草依据
工业技术改造是工业发展的永恒课题,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省政府实施了 “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实现规上企业技改三年全覆盖,从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我区充分认识到做好工业技改工作对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工业技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工业内涵式发展水平,结合本地实际,2018年制定出台了促进工业技改工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并于2019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20年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筑牢工业经济底盘,千方百计打好工业技改攻坚战,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区对技改政策进行第二次修订。
《通知》的起草依据主要是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6〕8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90号)、《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咸财企发〔2017〕99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18〕20号)、《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咸安政办函〔2019〕12号)。
二、前期工作情况
2020年9月份,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按照省和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草稿拟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
三、《通知》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六章,依次为技改专项资金奖励总额、项目奖励标准、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其他项目支持类奖励、项目审核、附则。
《通知》重点支持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咸安区本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技改专项资金,对现有工业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实施的内涵式发展的技改投资活动给予支持。在实际操作中,若全区技改专项资金超过3000万元时,按比例压缩法给予奖励。对企业续建扩建扩大再生产(车间、研发楼)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投资总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8%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研发投入项目,按企业研发投入总额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获得市级认定的“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绿色示范工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审核验收通过的扩大规模再生产、设备换代升级和研发投入等项目,由区科经局和区财政局依据《通知》确定资金支持额度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区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由区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拨付支持资金。
区科经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