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2018年咸安区财政总决算报告
2、2018年度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7、2018年度咸安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8、2018年度咸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9、2018年度咸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0、2018年度咸安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1、2018年度咸安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12、2018年度区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13、2018年度咸安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4、2018年度咸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5、2018年度咸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15、2018年咸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16、2018年度咸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17、2018年度咸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18、2018年度咸安区“三公”经费决算表
19、2018年咸安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018年咸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1、2018年咸安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2、2018年咸安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创先争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坚持依法理财,较好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整后的目标任务,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由于年初在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的咸安区2018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为快报数,现将咸安区2018年财政决算数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786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95.3%,同比增长28%,增收28,631万元。分项目情况为:税收收入87,578万元,同比增长60%,增收32,790万元;非税收入43,208万元,同比下降9%,减收4,159万元。
2.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306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2%,增支36,717万元。其中:八项重点支出完成235,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5%。分支出科目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56万元,为预算的108.2%,同比增长21%。
公共安全支出12,920万元,为预算的119%,同比增长14%。
教育支出57,125万元,为预算的111.8%,同比增长0.4%。
科学技术支出9,539万元,为预算的271.4%,同比增长153%。主要是根据省政府2018年上半年综合督查反馈问题和要求,加大了科技方面的投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43万元,为预算的96.1%,同比增长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16万元,为预算的83.7%,同比下降23%。
节能环保支出3,448万元,为预算的24%,同比增长3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亿元的厕所革命债券资金2018年未实现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4,869万元,为预算的137.3%,同比增长7%,主要是对应债券支出的增加。
3.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41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70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0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061万元,调入资金16,650万元。支出总计41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3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6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725万元,结余结转下年支出10,513万元。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5,597万元,为预算的104.8%。其中:当年收入40,850万元,为预算的101.4%(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5,000万元,主要是开发区工业用地3,883万元、G(2018)24号地2,053万元、G(2018)32号地3,254万元、P(2018)16号地9,500万元、G(2018)29号地14,268万元、其他2,042万元;二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50万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00万元;四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2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0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26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5,597万元,为预算的104.8%。一是当年支出41,083万元,为预算的7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6,855万元,其中:开发区工业用地成本3,140万元;P(2018)16号地征地成本4,257万元;G(2018)29号地征地成本5,600万元;G(2018)24号地征地成本2,008万元;其他宗地征地成本(含以前年度未结算宗地)14,287万元;计提各项政府性基金3,560万元;土地收益支付相关项目费用和债券利息等3,463万元;二是债务还本支出250万元;三是年终结余21,264万元;四是调出资金3,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3万元(区城投公司利润收入250万元,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利润收入23万元),为预算的54.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天立路桥公司的利润收入没有实现。当年未发生支出,结余结转下年27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9,603万元,为预算的95.7%。其中:保险费收入100,770万元,利息收入90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3,623万元,其他收入199万元,转移性收入2,538万元。
2.支出情况。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9,958万元,为预算的98.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4,673,其他支出1,652万元,转移支出5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172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2018年,在全面了解城投、水利、住建、高标办、教育等部门合理融资需求并经区政府同意后,积极向上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财政厅共批复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265万元,较上年增加2,481万元,增长5.2%。其中:置换债券7,975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2,29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9,29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000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是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9,29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易地扶贫搬迁1,120万元;长江生态修复7,670万元;水利补短板4,460万元;厕所革命10,00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610万元;教育相关学校改扩建2,430万元;二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其中:湖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华宁公司土地储备项目5,000万元,梓山湖原乡假日土地储备项目3,000万元;三是置换债券资金7,975万元,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债券资金的下达进一步加大了我区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省财政核定我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1.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7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22亿元。截止2018年底,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1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6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9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2,124.94万元,比上年增加301.59万元,增长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4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6万元,下降31.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83万元,比上年增加339.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5.63万元、运行维护费133.8万元),增长29.76%。公务用车购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公安局、区纪委监委、区工商局、区食药局、贺胜桥镇政府、区城管局购置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纪委监委、区国土局等单位该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616.64万元,比上年减少24.58万元,下降3.83%。
四、201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措施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税降费,全区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双重压力,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多措并举,圆满完成收入目标。财税部门多措并举,克服收入增长乏力带来的困难。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始终将“组织收入”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7亿元,同比增长28%,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税收收入完成8.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67%,较上年提高13.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稳步提升;二是理顺税收征管机制。市区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征收,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较大;三是加强乡镇税源管理。出台乡镇税源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收入责任;四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征管。针对性的加强国有资产收益征管,组织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亿元(主要是实施棚改中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来弥补非税收入政策性减收。
(二)优化结构,提升重点保障能力。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非刚性支出,统筹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促发展。2018年,全区公共预算支出34.8亿元,增长11.8%,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等8项重点支出23.5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67.5%。一是保障基本支出。按政策和本地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力落实了保工资、保运转等基本支出。同时,在可用财力有限的前提下,将5,500万元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获得感;二是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对涉及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支出按要求安排预算,落实基本民生政策。积极统筹,安排1亿元启动新机改,筹措1亿元解决资金缺口,推进新机改顺利实施;三是支持促发展支出。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全区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职能,区域经济协调推进。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及时拨付各类项目资金,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实体经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严格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及成本负担,优化服务环境;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共收回统筹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资金2.24亿元,其中:经区政府审批继续使用1.92亿元,依规统筹0.32亿元支持民生事业和精准扶贫(50%用于精准扶贫);三是整合绿色(科技)产业发展基金1.3亿元,安排科学技术经费9,539万元,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绿色产业发展;四是出台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奖励办法,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争资,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五是科学制定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方案,统筹资金6.5亿元,重点支持精准扶贫、农业基础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四)健全机制,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一方面,全面深化四项财政改革。持续推进区、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是出台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二是本着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区乡事权,并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区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全面推进环保税改革,2018年4月1日环保税全面开征;继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序开展重点项目;如期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改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切实强化财政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报告反馈整改机制,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对交通、扶贫等3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金额7.3亿元,对区直21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形成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支付、清算体系;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出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及各乡(镇、办)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85笔,金额4,765万元,对42个行政村“三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项目173个,审定金额8.6亿元,审减率5.78%;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成196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组织开展违规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对省委巡视组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大整改力度。
(五)规范举债,严格政府性债务管控。认真落实防范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一是落实机构专班。成立了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工作专班和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相关人员和职责;二是完善制度办法。制定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列出了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清单;制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责任人、应争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内容;三是落实限额管理规定。实时监测债务数据,严控政府债务余额不超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四是债务收支纳入预算。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五是综合施策、稳妥化债。对纳入债务系统的政府存量债务,其中:政府债务本金根据当年财力状况,统筹预算资金和争取转贷政府债券资金偿还;政府债务利息和审计认定后的财政支出责任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偿还。制定了《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指导、督促区经发集团完成了《区经发集团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送审稿)》。
(六)全面规范,依法及时公开预决算。认真落实《预算法》的要求,切实履行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监督责任,督促各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报告》、《预算调整方案》、《预算信息公开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部门预、决算报告》等内容。预、决算的公开,很大程度上落实了公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要求,为公众了解政府活动、监督政府正确使用财政资金、评判政府活动的成效提供了依据。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难度增大,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全区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创先争优,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新时代咸安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