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职权类型 | 执法依据 | 承办 机构 | 执法 区域 | 备注 |
| 1 |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第四十三条 档案主管部门根据违法线索进行检查时,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检查有关库房、设施、设备,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四十五条 档案主管部门发现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消除档案安全隐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 咸安区 档案局 | 咸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