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档案行政检查行为,推动各单位依法依规管理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咸安区档案局2026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事项
按照《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各立档单位(含共建共享单位)档案收集整理、突出问题整改、档案安全、档案违法违纪等情况。
二、检查计划及范围
1.根据工作计划,进行“双随机”抽查。重点对近三年开展过检查的部分单位实施“回头看”。抽查结束后,制作检查日程和人员安排表。
2.区级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均属检查对象。根据区级机构设置情况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不定期更新。
三、检查时间
2026年全年
四、检查实施方式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
五、 检查实施步骤
1.随机抽查事项。按照区政府核准的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包括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情况和档案归档情况。
2.随机抽查频次。根据全区各单位档案工作实际,每年抽查的总数量为检查对象总数的33%左右,一年一次。
3.执法检查组的组成。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两名股级干部组成。视检查对象情况,检查组成员人数可适当增减,但每个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名。执法检查人员从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中选取,形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前要制定现场检查计划,要从抽查事项中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现场检查时,要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做到规范、文明执法检查。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涉嫌违法违纪的还要做好现场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并现场向检查对象反馈。
5.检查结果运用。随机抽查工作完成后,对部分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单位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6.跟踪问责落实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进行登记,并根据职责分工要求相关股室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咸宁市咸安区档案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