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工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1.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律所住所变更,合伙人入伙、合伙人退伙进行初审等事项的材料初审和上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换证初审等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司法部第121号令《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3.负责律师执业证办理、变更、注销申请等事项的材料初审和上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条
二、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1.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执业监督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5条
2.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执业监督检查
依据:《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4条
3.法律援助异议审查
对不予援助、终止援助决定的异议复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49条
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平台管理
统筹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
依据:《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三、基层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1.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检查。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44条
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检查。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