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 | |||||||||
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行政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承办机构 |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行政检查标准 | 专项检查计划 | 行政检查文书 | 备注 |
1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检查不超过4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 |
2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 |
3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 |
4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兽药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目前辖区内暂无兽药生产企业) |
5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上市兽药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 |
6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进行监督检查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经营环节一年不超过2次/年 生产环节一年不超过4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 |
7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进行抽检 |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对相关产品的抽检。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三中队 |
8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5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 六中队 |
9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八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5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 六中队 |
10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 《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5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 六中队 |
11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肥料登记管理检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5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 六中队 |
12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 | 咸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5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 | 六中队 |
13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依申请数检查 |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湖北智慧兽医”监管平台操作 |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湖北智慧兽医”监管平台操作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二中队 |
14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行政检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检查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二中队 |
15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二中队 |
16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等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依申请数检查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瘦肉精抽检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二中队 |
18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或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或对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以及上岗人员的情况,或实验室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二中队 |
19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一条 |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一年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二中队(双随机抽查) |
20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检查登记表 | 四中队 |
21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条;《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检查登记表 | 四中队 |
22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检查登记表 | 四中队 |
23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渔用兽药安全使用的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一年检查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现场检查登记表 | 四中队 |
24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行政检查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咸安区农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十中队 |
25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不定期巡查,全年不超过2次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咸安区农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 十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