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白沙村大屋曹(3组)。
曹振常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和聂洪钧一起领导咸宁县(今咸安区)农民运动,任农民自卫军总司令。1927年,在鄂南秋收暴动中,先后任鄂南秋收暴动农民革命军副总司令、司令,兼第一路军司令。1928年,先后任中共鄂南特委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候补常委、农委书记。1928年6月,因叛徒出卖,在汉口被捕,同年12月在汉口就义。 1905年,曹振常出生在这里。7岁开始念私塾。1919年以甲等成绩考入咸宁县立高等小学。除了1923年至1926年7月在武汉读书,和1928年3月至同年12月在上海、武汉寻找党组织这两段时间外,曹振常一生主要在这里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