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区政府印发了《咸安区“植桂添香”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出台过程、出台依据、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咸安区第六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战略部署,根据《打造桂花产业、建设“中国桂花城”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桂花资源,为中国桂花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推动桂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咸安区“植桂添香”行动实施方案》。
二、出台过程
1、深入基层调研。“十三五”期间,咸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咸安”行动和“精准灭荒工程”精神,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实现了宜林荒山应绿尽绿。“国土三调”数据显示,我区现有可造林绿化宜林地面积不多,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发展桂花资源,建设中国桂花城,推动桂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决定全面推进“植桂添香”行动,大力开展村庄房前屋后、公共绿地和路旁、水旁等“见逢插绿,应绿尽绿”。各乡镇办根据群众意愿,摸清需要栽植桂花的村庄及地块,栽植数量,完成“植桂添香”行动调查统计。区林业局深入桂花、贺胜、官埠、双溪等乡镇和部分村组进行调研座谈,对《实施方案》初稿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区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起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支持等提出了要求。在基层调研和专题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乡镇办相关建议。
3.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按照审议研究意见,又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三、出台依据
1、《咸安区打造桂花产业、建设“中国桂花城”实施方案》(咸安政办函[2021]10号);
2、《乡村乡村绿化技术规程》(LY∕T 2645-2016)
3、《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办生字[2021]87号)
4、《省林业局关于统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用于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鄂林生[2021]20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
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实施范围和目标。实施范围:村旁、路旁、宅旁、水(沟、渠、塘、堰)旁及零星闲置地。工作目标:用三年时间,全区“植桂添香”行动计划完成栽植胸径5公分桂花15万株。
第三部分,主要是明确实施步骤。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申请申报、上图入库、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六个阶段。明确了由乡镇办和村组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局负责采购苗木和检查验收。
第四部分,主要是明确保障措施。着力构建区政府统筹、部门监管、乡镇主管、村级主体的责任体系。特别强调了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职责分工和资金投入。要加强管护和督办检查,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