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底,咸安区农村公路1387条,里程达2636.651公里(县道75条615.808公里、乡道218条903.776公里、村道1094条1117.067公里),占全区公路里程数的85%,全区通往14个乡镇办场和125个行政村的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2019年建成“四好农村路”354公里,今年又即将建成174公里。全区公路基本形成了以G351双溪至潘家湾、S360大幕至向阳湖、S356横沟至黄沙铺为“横”,以京港澳高速、咸通高速、S122武咸快速通道、G107国道、S208横路线、S319咸赵线为“纵”,以幕阜山旅游扶贫公路组成的“四好农村路”为“环”的“三横六纵一环”高等级公路立体化格局,形成中心城区通达各乡镇的“十五分钟核心交通经济圈”,通达武汉城市圈和周边市州的“两小时交通经济圈”。修订《咸安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改善农村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强有力的交通先行作用。
一、修订《办法》背景
咸安区在2015年全省第五轮“三万”活动中,下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办法>的通知》(咸安政办发〔2015〕26号),为全省第五轮“三万”活动树立了典型,提供了经验,促进了工作。2019年我区成功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但建好是基础,管好、护好是保障。养护好、管理好农村公路势在必行,修订《办法》很有必要。
二、修订《办法》过程
区交通运输局在2019年成功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后,组建《办法》修订小组,经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研读、梳理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及调查研究,于2020年5月形成《办法》(修订代拟稿)。根据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在《香城都市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各乡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同时进行法审、召开专家论证会,形成《办法》(代拟稿)。
三、《办法》主要内容
明确了农村公路的定义和范围,是指咸安区辖区内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经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明确了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区交通运输局、乡镇、村级的管理养护中职责。
坚持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细化,包括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要求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定日常养护管理应遵循原则和责任体系。
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长效机制,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道路两侧须设置路肩、边沟及行道树。
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对农村公路控制区内的违建、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明确了各级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措机制。区政府每年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套地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并根据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