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关于调整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请示》(咸安人社文〔2022〕49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区政府原则同意调整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仲裁院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后委员会如遇人事调整,由接替工作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咸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志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钱道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冯传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方长春 区总工会副主席
雷雪峰 区工商联副主席
委 员:张 毅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邓 青 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股长
陈 俊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童 曦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庭长
李启辉 区总工会维权服务部负责人
雷志文 区工商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