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52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取消26项区级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咸安区证明事项取消目录(2022版)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
咸安区证明事项取消目录(2022版) | ||||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替代措施 | 备注 |
1 | 机构类型、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单位信息变更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2 | 法人变更:新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单位信息变更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3 | 主管部门、编制人数、单位性质、经费来源变更:有关部门批复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单位信息变更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4 | 单位银行账号变更: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单位信息变更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5 | 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信息变更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6 | 工作调动人员:人事(组织)部门调动手续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暂停缴费办理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7 | 辞职、解除合同人员:解除合同证明或辞职开除手续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暂停缴费办理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8 | 判刑、失踪人员:党政处理文件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暂停缴费办理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9 | 统筹内调入人员:人事(组织)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恢复缴费办理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10 | 工资关系或工资审批文件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恢复缴费办理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11 | 判刑、失踪等原因解除人员:党政处理文件复印件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恢复缴费办理 |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后即时生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 |
12 | 养老保险手册 | 服务对象在办理退休审批时,需要服务对象提交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不再提交 | |
13 | 政策规定的退休证明 | 服务对象在办理退休审批时,需服务对象提交符合退休政策的证明材料 | 不再提交 | |
14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六条第(四)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 不再提交。 | |
15 |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需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证明材料 | 先行支付申领 | 不再提交。 | |
16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 先行支付申领 | 不再提交。 | |
17 | 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 先行支付申领 | 不再提交。 | |
18 | 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 先行支付申领 | 不再提交。 | |
19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 先行支付申领 | 不再提交。 | |
2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登记 | 不再提交。 | |
21 |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 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 不再提交 | |
22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 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 不再提交 | |
23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 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 不再提交 | |
24 | 施工许可资金证明 | 施工许可 | 不再提交 | |
25 | 林地权属证明 | 取消建设项目林地审批中林地证明材料 | 不再提交 | 集体权属林地的林业生产设施使用林地 |
26 | 林地权属证明 | 取消建设项目林地审批中林地证明材料 | 不再提交 | 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20公顷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