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咸安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全区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浩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熊 俐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
刘建设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黎裕坤 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 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胡剑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忠 区法院副院长
吴志宏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解宗群 区科经局副局长
刘国桥 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昌文 区商务局副局长
樊天平 区卫健局副局长
徐 钢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刘平耀 区医保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徐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参加。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