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商贸物流区办公室联系(地址:官埠桥镇渡船村便民服务中心2楼,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817111,邮箱:xasmwlq@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咸安商贸物流区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咸安商贸物流区于2009年筹建,并确定了规划红线。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东起武广高铁咸宁北站,南连永安老城区宏大市场北50米的红桥路前,西临咸宝路,北至咸宁北高铁以北700米,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编制数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1年底在职在编8人。主任是唐波。2019年7月1日,单位办公地址由官埠桥镇湖场村原种场办公楼搬迁至官埠桥镇渡船村便民服务中心2楼,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817111。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三)公开总量
2021年,我单位通过通过省、市及区级媒体发布新闻信息50余条。
(四)履职尽责信息
1.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咸宁五金机电市场配套仓储项目。此项目投资约2015万元,目前已完工,可为五金机电大市场提供总库容约10000㎡的仓储服务;二是大力开展辖区提档升级工程项目,累计投入提档升级资金约200万元,对武广高铁、107国道商贸物流区段沿线开展整治,极大改善107国道商贸物流区段脏乱差的居住环境;三是咸宁商贸物流智慧互联网中心项目,该项目建成将解决各大企业的智能办公场所问题,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居住问题,正在快速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四是商贸大道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现已在住建部门申报市政项目,一旦得到批复,立即启动实施。
2.招商引资工作。结合企业现状,商贸物流区积极宣传惠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1年,共引进招商项目2个。一是于1月份签订的五金机电市场配套仓储项目合计投资2015万元,目前仓储已投入使用,运转顺畅;二是6月份签订的咸宁市九州鑫达互联网+物流总部产业平台项目,已投入运营,该项目为优化咸安区税收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结构升级和创新做出了有益贡献。招引仓储企业入园,为园区市场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3.创文工作。一是会同商务、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常态化开展辖区内创文宣传工作,下发创文告知书、宣传相关的创文政策等方式提高辖区群众对创文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三是安排专人对公共区域、五金路、中心巷路、107国道沿线等进行统一清扫清废,确保日产日清;四是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内流浪狗专项治理活动,对于捕捉到的50余只流浪狗由城管部门统一收容处理。
4.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放弃双休,全员出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3000份;二是配合做好亿丰市场的冷链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对冷链食品商户进行抽检,组织了亿丰39户冻品商户集体做核酸检测;三是督促各市场主体对人员进出管控、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及时报告人员流动情况;四是推进疫苗接种,到规定时间将持续推进各市场第三针疫苗接种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
5.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做好常态化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入户宣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争取业主、商户的支持和理解;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制订日常工作机制和预案,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保市场运行安全有序;三是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联合应急、公安、电力、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消除隐患。
6.信访维稳工作。一是义乌小商品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商贸物流区通过畅通信访渠道、持续推进义乌市场办证、返租、发挥业主自治,引导其依法维权,截至目前为义乌业主办理了493本不动产证,对121户已判决办证的业主申退多交办证费用228172元;二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三亿茶都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为文创空间场地租金等事宜做好协调和服务。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全年共承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其中,承办人大建议2件,承办政协提案3件,及时回复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
2、改进方向: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