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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安区人民政府
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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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发布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首页“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为http://www.xianan.gov.cn。如有疑问,请联系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市民之家C525办公室,电话:0715-8313333,电子邮箱:zwgk@xianan.gov.cn,邮政编码:437000。  

 一、总体情况

咸安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222条,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2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4条、回应社会关切信息34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用权公开。

一是通过咸安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区级行政机关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权力配置信息。二是全年公开、公示重要政策措施和公共建设项目等意见征集、意见反馈信息6条。

2.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

围绕服务“六稳”“六保”、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全年共发布疫情信息179条、汛情预警及应对信息27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151条、脱贫攻坚信息111条、污染防治信息80条。

3.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公开。梳理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文件信息59条,精准脱贫信息48条,污染防治信息439条。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大大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规范度。三是规范推进公共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3条、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信息1006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申请渠道,完善网上在线申请平台,更新了申请表、收费标准、依申请公开指南等内容,向社会详细公开了申请办理渠道、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全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了信息元素。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打通了政务公开平台与电子办公系统、市长热线、信用平台等多个平台间技术壁垒,实现了平台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实时推送、同源共享。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开发建设了“十四五”规划、“历史规划”、“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等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人员队伍建设上,区政府有2名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

强化工作考核。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重点专项工作等给予考核权重倾斜,日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强化社会评议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强化责任追究。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做到职责明确,追责快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内容建设的通知》,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

1、公开总量。2021年,咸安区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总计公开信息3222条;通过“咸安发布”发布政府信息570条;通过云上咸安APP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417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开设宣传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

  

  2、内容分布。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政策及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2条,工作动态信息1767条,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财政公开等1443条,公共服务类信息47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51条。

  3、公开形式。区政府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区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咸安发布和云上咸安是咸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媒体平台。

4、行政职权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3

20

1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6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领悟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领悟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全面深入。二是监督指导不够。区政务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承办和监督指导部门,没有对乡镇和部门开展业务指导,一些单位反映不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单位“一把手”解读政策做得不够。《条例》明确提出,行政机关“一把手”要主动以单位负责人的名义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方式既可以是文字解读,也可以是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或新媒体访谈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比如制度建设、公开依据等内容没有相关的栏目承载,建议提案专栏没有放到首页。

  2、改进措施。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拟采取四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务服务考评指标体系,引起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拟在2022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全面掌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方法和要领。三是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查找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照《条例》,参考先进地方的作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领域内容的归集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咸安区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133件。

(二)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3条、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信息1006条、公共监管信息1862条、高质量发展信息16条、财政资金信息774条、“放管服”改革信息37条、建议提案办理133条等

(三)2021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全区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草拟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责任分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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