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咸安区城管执法局
机构地址:咸安区嫦娥大道洞口还建点
机构电话:0715-832800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姓名:唐波
机构职能: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制定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新闻宣传、城乡管理综合调研工作;承担文书收发、重要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节能降耗、后勤保障及行政效能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建、人事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维稳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2.计财装备股
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负责执法装备配置、保养及更新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执法大队和各执法中队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费用结算工作。
3.法制信访股
负责组织城乡管理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城乡管理执法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执法队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及办(换)证,系统内的法制建设、普法工作和执法工作考核,审查进入一般程序案件的合法性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听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宣传。负责对全区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区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展重大和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本局直接强制执行的执法案件;负责建立完善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控。
负责城乡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城乡管理执法中相关矛盾纠纷、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群众投诉电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信访件的督办落实和回复工作。
4. 市政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和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5. 咸安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负责咸安区数字城管二级平台的日常工作。
6. 咸安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协助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及市中心城区范围外所属乡镇)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置等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7.咸安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供水、排水、照明、绿化、公园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维护等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化带等公共市政设施范围的施工开挖管理工作等。
8.咸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按照扩权赋能工作要求,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市容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包含市政、园林、环卫、市容管理和控违查违等执法工作;
(3)督办、指导、支持乡镇、街道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以外区域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4)负责辖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相关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