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昌隆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昌隆学府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附件收悉。根据《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建筑规划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咸政办函〔2022〕26号),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项目代码 :2509-421202-04-05-749319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的昌隆学府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7640.64㎡,总建筑面积81867㎡。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9100㎡(住宅面积65812㎡,商业面积3000㎡,公建配套建筑面积288㎡);不计容建筑面积12767㎡(含人防3460㎡)。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咸安区青龙路南侧,东临浮山中小学和浮山三路、南临山体、西临城投储备用地、北临青龙路(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9041号)。
四、项目总投资15547.5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
五、严格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节能、环评等相关部门规范要求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