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9-421202-04-01-439303
二、为加快我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的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主要包括:规划容量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1座110kV升压站。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咸安区大幕乡、高桥镇、双溪桥镇。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55000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六、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八、请咸宁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2日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印发 |
附件
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长能咸安大幕100MW风力发电项目
项 目 | 招 标 范 围 | 招 标 组织形式 | 招 标 方 式 | 不采取招 标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