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泉山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咸安区牛鼻谭二级发电站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附件收悉。根据《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5-421202-04-01-27532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更新改造的咸安区牛鼻谭二级发电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437.25㎡,其中宿舍楼建筑面积312㎡、发电站建筑面积125.25㎡。
2、改建总装机容量0.11兆瓦,购置安装机组设备2台,单机容量为55kw*2。
3、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咸安区双溪桥镇杨堡村1栋牛鼻谭二级电站。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74.44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五、严格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节能、环评等相关部门规范要求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