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规定,经咸宁市人社局复审,周春华等同志符合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向咸安区人社局或咸宁市人社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民之家一楼A区16号窗口(咸宁市咸安区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307室)
联系电话:0715—8876605(咸安区人社局养老保险股)
0715—8235965(咸宁市人社局养老工伤科)
附:周春华等同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情况表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特殊工种名称 | |
名称 | 年限 | ||||
1 | 咸安区公路管理局 养护中心 | 周春华 | 男 | 公路养路工 | 10 |
2 | (原)咸宁市水泥厂 | 夏友 | 男 | 立窑卸料工 | 9 |
3 | (原)咸宁市水泥厂 | 游卫家 | 男 | 立窑看火工 | 9 |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