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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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提供有效线索材料,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我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查询方式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5-8319053,邮箱:8117730@qq.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咸安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邮编:437000

咸宁民政局

20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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