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湖北华施劳务有限公司申请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如对许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876621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