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人民政府,区殡葬服务指导中心,咸宁市咸安区帅印山公墓有限公司、湖北仙鹤湖自然生态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
《咸安区殡葬改革惠民奖补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安区民政局
2025年7月3日
咸安区殡葬改革惠民奖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省政府《关于划定咸宁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鄂政函〔2020〕79号)和《咸宁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咸殡改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殡葬服务。现结合咸安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要求,围绕建设惠民、生态、文明殡葬的发展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补齐殡葬服务短板,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和支持者,全面推动我区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奖补范围
1.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范围(四免一送):对具有咸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咸安区就读非本地户籍的学生、现役军人或经公安部门认定未查实到身份信息的死亡人员实行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免费赠送指定产品的骨灰盒。
2.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范围:对具有咸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公职人员)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三、奖补标准
1.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500元/具;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20元/小时(不超过1000元);遗体火化(含骨灰装整)1000元/具;骨灰寄存180元/盒/年(最高减免一年);免费骨灰盒(指定产品)100元/个,共计减免2780元。
2.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主要采用花坛葬、树葬、草坪葬、壁葬、骨灰散撒等节地安葬或公益性公墓骨灰集中安葬,每例奖补2000 元。
四、办理程序
(一)惠民殡葬办理程序。一是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城乡居民遗体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在区殡葬管理机构申请,据实填写《咸安区城乡居民遗体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申请人及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费金额直接在居民办丧总费用中予以减免。二是无名尸体火化费用由区殡葬管理机构凭相关票据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允许火化证明,经区民政局核实后由区财政局据实拨付。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理程序。一是申请节地生态安葬的丧属应先向区殡葬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火化证明。节地生态安葬实行村(居)上报乡镇审核,乡镇上报区民政部门(区殡葬管理机构)集中审批汇总申报奖补,每半年一次,区民政局将奖补资金直达丧户。二是区民政局、乡镇、村(居)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日常管理,及时建立业务档案,并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符合奖补政策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区民政部门(区殡葬管理机构)审批。
五、资金安排
咸安区惠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预算。惠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每具遗体2780 元的免费标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每例2000元的奖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据实拨付。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奖补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具体体现。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让群众从殡葬改革中得到实惠,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区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采取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形式,持续宣传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激励政策,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法规和殡葬改革政策,不断巩固城乡居民丧葬陋习整治成果,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扎实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区财政局要将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对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保证经费足额、及时划拨到位。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杜绝挪用、侵占和截留现象发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科学规划节地生态安葬建设用地,规范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七、实施时间
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 1.城乡居民遗体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
2.城乡居民生态安葬奖补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