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现违规问题82个,涉及金额119.29万元。
(一)咸安区统计局
发现问题个数 18个,涉及金额35.05万元。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记账凭证“记账”、“审核”处为空白。
2、会计凭证不合规、附件不完整:合同甲方无签字盖章、维修清单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加班餐未体现中晚餐和加班人员姓名等。问题个数9个,涉及金额38978元。
3、未按国库集中支付和培训费管理要求将培训进餐费支付给食堂,而是支付给了单位职工,附件无职工垫付凭证。问题个数1个,涉及金额1600元。
4、财务报销支出金额错误问题1个:发票金额120元,实际支付270元。
5、重复领取下乡交通费补助问题1个:2名职工同一天重复领取下乡补助,凭证涉及金额1950元,重复领取金额60元。
6、无计划组织第五次经济普查软件培训班,培训班总费用188011元。
7、收支调查劳务费支出不规范问题1个:5人11月份领取标准与9月、10月不一致且无情况说明,其中1人付款金额和明细表金额不一致。凭证涉及金额74340元。
8、政府采购不合规问题3个:送货单无签收人签字,政府采购询价汇总表无询价小组成员签字或签字不足3人等。涉及金额45325元。
(二)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现问题个数20个,涉及金额39.12万元。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2023年12月份凭证未粘贴封面,未装盒归档;记账凭证封面中,“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制单”均为同一人,不符合内部控制岗位分设要求。
2、会计凭证不合规、附件不完整问题13个:部分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处为空白,菜单无经手人签字,无劳务协议,未见购货、销货清单等。涉及金额126360.2元。
3、未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而支付给职工,附件无职工垫付凭证。涉及金额9730元。
4、咸安区烈士陵园新建箱式变电站项目支出问题3个:变电站未作固定资产入账;错误发票入账(发票购买方为“感安区烈士陵园管理处”);支出附件不完整(未见竣工验收资料、未见合同明细清单)。涉及金额255067.8元。
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及验收内容不完整。问题个数2个。
(三)咸宁市浮山学校
发现问题个数44个,涉及金额45.12万元。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2023年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未粘贴封面,未装订成册。财务记账凭证科目名称只显示一级科目。食堂账2023年春季账簿未打印。
2、超标准支出培训餐费、考务劳务费问题2个,涉及金额580元。
3、报销发票不规范问题4个:纸质发票无销售方公章、发票购买方名称错误等。涉及金额7570元。
4、会计凭证不合规、附件不完整问题14个:报销附件说明与实际采购不一致、合同甲方无签字盖章、维修清单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等。涉及金额109264元。
5、未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而支付给了职工,附件无职工垫付凭证。问题个数4个,涉及金额5842.42元。
6、固定资产购置会计核算不正确问题个数7个: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85260元。
7、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个数11个:未见履约验收相关材料,支付时间滞后问题4个;未见预算一体化系统备案信息、询价小组签字栏不足3人等问题4个;复印纸及空调机(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为目录内产品,未使用协议供货方式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场进行集中采购问题3个。涉及金额236191元。
8、库存现金科目余额6450.64元,其中3819.87元为历史遗留欠条、老存折、假币等抵库,未进行入账处理。
二、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区财政局依法依规向3家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财政检查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整改情况
3家被检查单位按《财政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整改落实,纠正问题个数82个,纠正违规金额119.29万元。其中:补充完善会计凭证附件问题64个,纠正金额82.66万元;更正会计核算问题9个,纠正金额9.17万元;通过缴款纠正问题3个,纠正金额0.25万元,其他方式(作出说明)纠正问题3个,纠正金额27.21万元;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完善会计凭证装订及归档工作,纠正问题3个。
特此公告。
咸安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