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咸安区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二、考评评估内容
重点围绕2022年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评估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包括部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文件按要求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和区融媒体中心,发现1条未报送或超时报送,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分);
2.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政务新媒体至少每两周更新一次,未在规定时间更新的,发现1项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分);
3.按政务公开问题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整改,每发现1项未整改到位的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分);
4.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杜绝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标点符号不规范错误,确保账号及发布信息安全。每发现1项错误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分);
5.每季度上网呈报审批表、政务信息发布备案管理台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相关工作规范,每发现1项缺失的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10分)。
三、考核评估
(一)单位自查
各参评单位通过对照《2022年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咸安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指标开展自查,逐项按指标完成书面材料。
(二)计分办法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照日常工作测评
指标考评内容,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统计情况,按照《2022年咸安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指标总分100分计算打分。
咸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