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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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于20249月12日至9月27日区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2月20日,区委第巡察组向区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科协党组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推进整改、督促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各部室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

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区科协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根源,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梳理,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研讨交流等方式,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党组书记、主席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带头廉洁自律、改进作风、推动落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中,20个已整改落实到位,5个已初步整改并待进一步深化;期间开展提醒谈话3、书面检查1、批评教育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9日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在党组会第一项议程中进行学习。三是区委分管领导对区科协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4月底前组织科协党组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

3.关于“2020年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印发《湖北省科学普及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科普资金支持科普惠民社区建设,范围为购置科普专用资料和设备、开展科普活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份组织专题学习《湖北省科学普及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落实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二是聘请第三方对资金进行监管。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是调整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分工。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5.关于“落实保密责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干部学习《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根据区科协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三是对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活动宣传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开展保密审查登记。

6.关于“2021-2022年,区科协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底前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在4月底前开展廉政党课。四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学习研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关于“执行公文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区科协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二是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收发文管理,分管领导加强检查指导。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9.关于“事前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咸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咸安财行函〔2024〕1号文件)。二是规范区科协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事前审批手续,填写《咸安区预算单位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咸安区预算单位差旅审批单》《咸安区预算单位会议审批单》等。

10.关于“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咸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咸安财行函〔2024〕1号文件)。二是规范报销手续。①规范区科协加班误餐费报销手续,事前填写《咸安区预算单位加班误餐补助事前审批单》。②会议费严格执行《会议费报销审批要素和流程》,报销审批所需原始凭证及附件:会议审批文件、会议申请单和经签批的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发票电子结算单;定点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等凭证,以及公务卡结算其他结算票据凭据等。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公务接待未做到一事一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咸安区科协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根据财政资金拨付实际,及时对公务接待办理一事一结并进行转账支付。

1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咸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咸安财行函〔2024〕1号),《咸安区财政局关于统一预算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的通知》(咸安财行函〔2023〕3号)。二是财务人员加强支付凭证的严格审核,对不合规的报销凭证禁止支付,分管领导加强检查指导。三是针对2021年超标准接待的28元费用,要求相关陪餐人员办理退款,财务人员按财务规定入账。四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关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学习的业务培训。二是规范采购。严格从政府采购供应商目录中选择办公用品、印刷公司等供应商,并按规定开展三方询价,确保所需品采购符合流程规定。

14.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学习4月底前组织党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规范议事流程。明确党组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以及参会人员范围等要求。

15.关于“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鄂组通〔2001〕58号)文件摘录。二是开展自查。对党组会议、工作例会等会议记录用本开展自查。三是规范使用党组会议记录本,严禁出现使用活页记录本等不规范现象。

16.关于“未按要求开展巡检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5月底前组织全体党组开展《关于开展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巡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学习。二是召开工作会讨论科协巡检工作。三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7.关于“指导督促下级学会成立党组织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帮助咸安区心理学会做好与咸安区社会组织行业综合党委和区社会工作部的对接。二是4月底前督办完成。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8.关于“2017年8月区编委印发《关于区科协有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将区科协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学会部、普及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区科协有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咸安编发〔2017〕59号)。二是及时规范内设机构名称。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两位分管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19.关于“讨论干部事项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党组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鄂组通〔2001〕58号)文件摘录。二是及时规范干部人事记录专用本。三是开展自查。完善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基本要素,严禁会议记录中出现不规范现象。

20.关于“五届区委巡察反馈‘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区科协购入办公电脑等固定资产3.06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区科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开展自查,对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办公设备逐一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三是要求相关责任人员作书面检讨。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2022年8月,区政府办印发《咸安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要求加强对农村科普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事基层科普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对成员单位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在城乡开展各种科普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科协的指导,发挥乡镇科协在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实用技术中的作用,通过乡镇农技中心、卫生院开展针对农民的各种科普、培训活动。二是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卫计局、科经局等科普工作职能单位联动,共同做好各行业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

2.关于“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每年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批复的协会、学会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全面开展协会、学会的业务指导,各协会、学会每半年向区科协提交一次工作报告。

3.关于“2022年7月,市科协印发《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要求建立长效性、规范性的建家交友机制,拓展科技人文交流合作渠道,打造有温度、可信赖科技工作者之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底前组织区科协全体人员学习了《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科技工作者走访座谈活动,及时了解科技工作者工作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科技工作者解决问题和困难。

4.关于“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底前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大调研、大破冰、大落实”活动的通知》文件。二是召开专题研究会、座谈会进行交流。

5.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底前对不规范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终止合同并全面清退。二是区科协清退违规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资金27000元。三是制订了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三、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区科协党组将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动后续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问题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问题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使整改过程成为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以及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389818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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