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7月19日至7月24日对我村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巡察反馈会后,村党组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其他“两委”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村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二)精准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我村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了《余佐村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三)强化过程督导,确保整改实效。村党组织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村党组织书记带头抓、亲自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村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狠抓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问题1:2022年既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也未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16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后续工作。2.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利用支部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小组会等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余佐村自2022年以来,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完成2次意识形态工作研讨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部署落实相关政策。2.多渠道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提升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知晓率。
问题3:一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力。余佐村王志华塑料加工场生产车间电器线路私搭乱放、易燃杂物随意堆放。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9日,督促完成王志华塑料加工场生产车间安全隐患整改工作。2.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辖区商铺风险排查,落实完成辖区商铺安全生产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问题4:二是问题整改不到位。2024年3月,浮山街道通报各村(社区)为弱势群体安装烟感报警器工作情况。青龙社区等12个村(社区)安装率均为0,街道要求迅速整改,在6月23日前安装率达到100%,截至2024年7月,余佐村安装率仍为0,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9月,完成辖区弱势群体烟感报警器安装工作。2.加强宣传,落实完成辖区居民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问题5:2024年4月,区网信办印发《关于做好近期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的提示》,通报存在“群内随意转发上级红头文件”等主要问题,要求各单位对照上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巡察组了解,2024年7月,余佐村出现在微信工作群中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等红头文件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16日,落实学习关于做好近期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的提示。2.2024年11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保密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循保密相关规定。3.村党委书记吕友柏已对村委委员江帅进行批评教育,本人已进行检讨反思。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6: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余佐村2022-2023年未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完成廉政谈话教育。2.2024年多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意识。
问题7: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执行监督意识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承包工程,插手项目建设等现象。余佐村2019年7月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将原老学校房屋维修项目发包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程方和,2019年9月支付工程款9.4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6日,组织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及村务监督成员学习浮山街道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村务监督制度。强化村务监督意识,落实相关监督责任。2.村党委书记吕友柏已对村务监督成员程方和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8:三是通报学习传达不及时。2024年6月,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马桥镇个别镇村干部等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单位收到此通报后传达到驻村干部、村(社区)等防汛一线干部并将通报内容及时在社区干部中传达学习”。余佐村党组织未传达学习。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16日,传达学习《关于马桥镇个别镇村干部等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情况通报》文件精神,深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2.在今后工作中端正工作态度,深刻认识到及时学习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的重要性,在接到上级有关文件传达学习通知后,及时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工作。3.驻村党委鲁鹏已对村党委书记吕友柏进行批评教育,本人已作书面检讨并保证严格履行相关责任。
问题9: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纪处分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余佐村原村委委员陈德俊、六组组长袁起武2021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区均未向全体党员宣布。202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和被处分人所在机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余佐村组长周品俊、余亚明、江晓云于2021年2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余佐村未将处分决定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2日,完成违纪党员处分决定公开宣布。2.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自身认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问题10:违规发放选举工资。余佐村于2022年11月支付2021年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吕世昭等9人工资4.2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6日,组织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财务相关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执行。2.截至2024年12月23日,联系违规领取选举工资人员14人,完成清退资金4.2万元。3.村两委班子已作书面检讨。
问题11: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理。截至2024年6月,余佐村应收账款为47.37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6日,组织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及村务监督成员学习浮山街道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村务工作监督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提高思想认识。2.截至2025年1月,已清收22,900元。3.2024年11月22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核销历史税费及欠款共计93笔,金额106,293.99元;平账1笔,金额34,152元,于2024年12月31日合计已完成核销140,445.99元。4.2025年1月13日,已对范宏正、陈鹏等6人发出律师函,合计金额188,417元,后续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清收。5.剩余欠款119,602.64元(一是关于海泉世安大志22,000元,已划拨村级资金,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关于办事处72,602.64元,已与办事处沟通协商待拟定解决方案;三是关于余健华欠款22,000元,本人承诺在2025年底归还该笔欠款,四是关于刘丰欠款3000元,其本人于2013年7月死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化解)。6.村两委班子已作书面检讨和反思。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13:组织生活会不严谨。余佐村2023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互相批评。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4年11月22日,学习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2.驻村党委鲁鹏已对村党委副书记汪细红进行批评教育,本人已作书面检讨。3.严格按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表及时送上级党组织审批,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及时整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村党组织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推动长远发展的重要契机,着力在深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持续深化整改:村党组织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长效机制:村党组织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成果运用:村党组织将巡察整改与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四)主动接受监督:村党组织要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我村党组织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余佐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村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517166
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余佐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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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余佐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