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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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9月12日至9月27日对共青团咸安区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整改情况予以公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反馈意见后团区委书记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为保证整改质量,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逐条研究,确保每条措施有的放矢、有效执行,整改过程中强化调度,全程跟踪,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问题1:2023年6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与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6-7月,团中央、团省委相继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的通知》,要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率先示范,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集中研讨,提高面向基层宣讲能力。团区委既未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集中研讨,也未在基层团组织中开展宣讲。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落实补学研讨。2025年3月12日团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组织干部围绕所学内容进行交流研讨,结合实际工作撰写心得体会3篇。参照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团区委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查漏补缺;二是组织基层宣讲。组织机关团干部3月份到青柠公益协会、筑梦爱心协会等开展主题宣讲,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三是追责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我委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不够

问题2:团组织覆盖不全。2020年10月,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机关基层团组织可按照单位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组织。巡察了解,目前有6家区直单位因团员人数未满3人而未建立团组织,团区委未指导以上6家单位建立联合团组织,也未将6家单位的团员转入区机关联合团支部进行管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全面摸底规范。2025年4月10日印发《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团员信息摸排工作的通知》,对区直机关团员情况、团关系转接情况进行摸底,对已建立团组织未转接团关系的团员及时提醒进行转接;二是加强团员管理。对未满3名团员的6家区直单位,2025年4月21日发函,提醒将团员纳入机关联合团支部管理,并同步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管理;三是追责问责。对相关负责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我委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学校团组织换届工作滞后。2023年10月,团中央、教育部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中学团委由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至5年”。2019年3月全区各中学团组织换届,截至2024年9月,团区委未指导督促学校启动换届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学习工作条例。2025年2月21日在第四次书记办公会上,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掌握相关工作要求;二是进行培训部署。2024年12月4日召开中学团组织换届工作部署会,明确换届完成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培训换届工作流程;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制定中学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咸安区中学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于2024年12月31日前督导符合换届条件的中学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四是追责问责。责令分管领导作书面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未开展。2020年2月,团中央印发《2020—2023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县级团委每年安排不少于1/4的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团区委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学习文件精神。依托2025年2月21日第四次书记办公会学习2024—2028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掌握基层团干部培训要求;二是落实立行立改。按照团中央文件要求,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后,2025年4月3日召开咸安区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全区46名村社区团干部参加;三是纳入工作计划。将开展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区委2025年工作计划,推动基层团干部培训常态化;四是追责问责。对分管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引领服务青少年存在不足

问题5:活动阵地建设未达要求。2022年4月,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县级行政区要创造条件建立青少年宫,青少年宫设专职主任。团区委推动建设青少年宫力度不够,截至巡察时,全区未建立共青团组织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性质类型的青少年宫。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向区委、区政府沟通汇报区属青少年宫的相关工作,但截至巡察反馈时,由于咸安区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项目缺乏启动资金,无法开展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工作,仍未能成功建立区属青少年宫;二是进行联建共建。深化市区一体理念,2025年3月20日,经与团市委的沟通对接,团区委与市青少年宫签订《咸宁市青少年宫合作共建协议书》,在课程共享、品牌共建、活动共办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三是丰富开展活动。目前已在咸宁市青少年宫举办4期以“手机拍摄技巧与公务照片拍摄”为主题的青年人才夜校公益课程,特邀梓山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车浪浪担任讲师,吸引了近30名青年参与学习。今后计划继续开展爱心托管班、青创大讲堂等活动,切实发挥好共青团组织联系和团结广大青少年的纽带作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6:思想政治引领覆盖面不广。2024年8月,区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要求团区委等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对服务对象和联系群体的宣讲。截至巡察时,团区委未在企业、“两新”组织青年群体中宣讲全会精神。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制定宣讲计划。3月,根据青年宣讲团成员组成,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青年宣讲团宣讲计划》划定宣讲对象、宣讲主题、完成时限,将企业和“两新”组织纳入宣讲对象,确保全领域开展宣讲;二是迅速开展宣讲。2-3月,组织青年宣讲团成员程科、许同同等,按照宣讲计划要求,在青柠公益协会、筑梦爱心协会、志研自动化企业、麻塘中医医院等企业、“两新”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三是追责问责。对相关负责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7: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扎实。2024年4月,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咸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团区委作为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在暑假“希望家园”活动中将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作为开班第一课并开设防溺水专项课程。截至2024年9月全区45个“暑假课堂”点位中有13个未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加强部署动员。2025年3月14日在浮山街道香城社区召开咸安区“周末学堂”爱心托管班工作部署会,将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部署,纳入周末学堂课程安排表,明确开展时限以及开展要求;二是开展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2025年4月19日至20日,在周末学堂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案例学习、知识普及等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确保周末学堂全覆盖开展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三是靠前谋划“暑假学堂”。制定咸安区2025年“暑假学堂”课程计划,将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纳入全区“暑假学堂”点位必学课程。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保密工作有短板

问题8:密件管理不规范。截至巡察时,团区委有10份密件未登记,且存在密件未及时退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2024年12月9日召开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传达了全区保密员培训会议精神,学习了保密工作的定义、当前全区保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怎样做好保密工作,并研究部署机关保密工作。2025年4月16日,召开办公室业务培训会,对全体人员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二是梳理现有密件。对照三密登记本,梳理保密柜中存储密件,整理2024年9月至今收到的密件,对照三密登记本核对密件管理情况,对可以清退和可以销毁的密件及时进行清退销毁,目前收到密件均已进行登记,清退或销毁;三是追责问责。责令相关负责干部作书面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9: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涉密文件,普通文件登记在三密登记本上。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开展排查。4月初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对负责的互联网计算机进行自查,填报涉密情况自查表,办公室根据自查反馈情况对互联网计算机进行排查,经自查排查,无互联网计算机存储涉密文件或信息的情况;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保密制度进行完善,印发《共青团咸安区委保密工作制度》,同时将保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书记办公会汇报内容,在2025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次书记办公会上,分管保密工作领导汇报2024年保密工作情况,部署2025年机关保密重点工作和要求;三是追责问责。责令相关负责干部作书面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对全面从严治团工作重视不够

问题10:2022年3月,团省委印发《全面从严治团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任务举措和责任清单。截至巡察时,团区委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对照《全面从严治团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咸安区实际于2025年3月4日团区委第五次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制定出台《2025年咸安区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和工作要求;二是加强跟踪督导。将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书记办公会议题,于第一次、第五次书记办公会上由直接负责干部进行汇报,分管领导部署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进行统筹强调;三是追责问责。对分管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1:青年驿站对入住条件把关不严。2024年5月,团市委印发《咸宁市青年驿站建设工作指引》,要求各县(市、区)完成15个青年驿站床位建设,为来咸求职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入住场所。2024年8—9月,共有2人入住,其中1人是来咸参加法考的青年,入住了3天。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在2025年4月7日团区委工作例会上学习《咸宁市青年驿站建设工作指引》、咸安区青年驿站申请流程、需报送材料和条件要求,确保全体干部熟知青年驿站工作;二是完善机制。完善青年驿站申请审核流程,对入住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推进青年驿站更加精准服务来咸安就业创业青年;三是追责问责。对相关负责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机关养老保险缴纳清算不及时

问题1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团区委应补缴养老保险11.83万元,当年财政拨付9.83万元给团区委,但一直未缴款。2023年10月,区人社局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资金催缴函》,要求团区委务必在2023年11月10日前足额缴纳,截至巡察时仍未缴纳到位。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立行立改。对账上现有的财政拨付结算款9.83万元,迅速按催缴函要求在2024年11月28日前缴纳到位;二是加强协调。与区人社局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准备期清算资金差额2万元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差额缴纳方案2025年4月30日,足额缴纳剩余部分清算款2.0039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13:2021年至2024年1月,机关、工会部分支出存在发票无经手人签字,事前审批单和单据封面无分管领导签字报账问题,且2022年工会支出凭证未装订。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2025年4月16日召开办公室业务培训会,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报销流程、报销标准、报销材料等财务专题知识学习,规范开展财务报账工作;二是进行清理补签。2021年至今机关、工会凭证进行清理,对签字不全的凭证及时进行补签;三是追责问责。责令相关负责干部作书面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14:2022年1月团区委召开会议讨论共青团咸安区委副书记拟任人选,主要负责人率先提出拟任方案及人选名单。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2025年3月4日第五次书记办公会上,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咸安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保证科学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制度。3月4日召开的“三重一大”专题会以及有研究事项的书记办公会上,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经第五次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制定《共青团咸安区委“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集体决策时,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把手最后发表意见。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会议记录不规范

问题15:2022年12月团区委讨论职级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人选议题,未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

整改措施及结果:

一是学习人事工作相关规定。2025年3月4日第五次书记办公会上,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2025年4月24日,对办公室负责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要点和要求,使用人事会议记录本记录干部任免事项;二是规范会议相关制度。2025年3月7日印发《团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提高会议质量工作方案》,严肃规范会议记录,健全会议要素,提高会议质量。会议记录和归档保存应划分类别、分柜分档存储,杜绝会议混记乱象的发生;三是追责问责。对相关负责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的理念,坚决破除“过关”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共青团咸安区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共青团咸安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共青团咸安区委保密工作制度》等切实将整改成果融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约束机制从制度源头落实和推动工作。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咸安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322951

电子邮箱:33232274@qq.com

共青团咸安区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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