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5月30日至8月30日,对向阳湖镇广东畈村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广东畈村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以镇驻村党委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真查实改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统筹安排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牵头负责同志,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牵头抓,两委班子分头抓,按照问题清单倒销号”的工作机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狠抓整改。对重点问题,党委书记专题讨论,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反馈的意见均已积极落实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号问题:理论学习不重视。2020年以来,广东畈村党委未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也未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5日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202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
2.2024年11月21日在第11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3.后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党委书记陈某某作书面检查。
2号问题: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4年3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广东畈村哆来咪宾果游乐园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0.93亩用于建设游乐项目。巡察了解,在项目实施建设前镇政府组织自规、林业等部门进行现场查勘,但广东畈村未按照耕地保护政策规划建设。北洪片区12、13组30余亩耕地部分抛荒、30余亩私自种植了杉树,且损毁了耕地保护的标识牌。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10日广东畈村组织人员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哆来咪宾果项目进行整改,已整改9.73亩,余1.2亩为农用设施道路。
2.2024年11月24日广东畈村“两委”干部组织人员恢复耕地保护标识牌,并现场勘查,该区域土壤稀少,且坡度较大,加之灌溉不便,还有野猪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部分村民不愿继续耕种。我村于2024年11月25日向区自规局提出申请对该地块进行调整。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黄某某作书面检查。
3号问题:违建问题禁而不止。2022年4月,《咸宁问政》曝光广东畈村违建问题后,虽然7户违建房屋已于5月5日全面拆除,但广东畈村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宣传力度不大、管控不严,村民纪法意识不强,违建行为问题突出、屡禁不止,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村民违建行为45人次。村级项目建设也存在未批先建问题,2022-2023年广东畈村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16组0.5亩林地新建农产品保鲜冻库,2024年4月被区自规局查处并罚款6.67万元。目前该冻库处于闲置状态,用于堆放杂物。
整改措施及结果:1.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每月开展控违工作例会,控违专干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目前已学习《土地法》《农村宅基地管理概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
2.配合镇执法中心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教育宣传,指导村民合规办理建设手续,对违建行为予以制止,自巡察开展之后,未发现违法建设,指导杨某和王某办证建房。
3.对广东畈村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16组0.5亩林地新建农产品保鲜冻库问题,我村2024年2月8日收到区自规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4月9日缴纳罚款6.67万元,后续对接国土部门,申报补办相关手续,于2024年5月6日收到该项目用地的批复。2023年8月16日在咸安智慧监督平台发布农产品保鲜冻库招租信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陈某和村委委员黄某某作书面检查。
4号问题: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广东畈村在调动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共同缔造等方面宣传不够、办法不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意识不强。走访发现7组位于北洪港流域范围内,河岸有大量生活垃圾;107国道沿线垃圾箱周围生活垃圾遍地,未及时清扫。座谈了解村委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但仅维持一段时间又恢复原样。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7-11月在广东畈村25个组召开屋场会,向村民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制定村规民约,推广积分管理制度。
2.组织志愿者及组级保洁员每月到北洪港流域和村湾清扫,目前已开展6次。
3.对我村保洁员进行分区作业,落实具体保洁范围。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治保主任朱某某作书面检查。
5号问题:防溺水工作有漏洞。2024年5月,区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以村组为基本单位,确保每片水域风险底数清楚、设施配备到位、有人管理看护,严格落实‘四个一’(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巡察了解,广东畈村5组的当家塘护栏严重破损、无安全警示牌、无救生设施,16组的门口塘无安全警示牌、无救生设施。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7月15日对5组当家塘进行修补,并设置安全警示牌和配套救生设施;2024年8月14日对16组门口塘设置安全警示牌和配套救生设施;
2.2024年7-8月在全村开展塘堰排查,并巡查各组塘堰防溺水四件套,发现10组当家塘缺少救援杆,17组缺少安全警示牌,已及时进行整改。
4.2024年7-11月在全村25个组开展村湾夜话,宣传防溺水。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号问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广东畈村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管理监督不到位,违纪违规问题频发。2021年8月、2023年8月,11组组长夏某某因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原3组组长易某某将已出租的土地重复出租,致使村委会被首次租赁人起诉至法院,最终村委会和3组分别承担赔偿款、鉴定费及案件受理费16.93万元和3.4万元,受到免职处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6日广东畈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群腐”典型案例,9名村干部就廉洁从政、工作作风进行自我剖析;
2.2024年11月21日第11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布受处分党员情况,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帮带教育;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李某作书面检查。
7号问题:执行条例要求不到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广东畈村2021-2023年有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均未按要求向全体党员宣布,其本人也未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查。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8月21日召开广东畈村党员大会,会上对受到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费某同志,在会上向全体党员宣布,并责令其在会上进行检查。
2.学习广东畈村近年来身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例,对全体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李某、费某作书面检查。
8号问题:党课讲稿照搬照抄。2021年第5期、第7期和2024年第6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村党委书记陈某某讲的党课讲稿与网上文章基本相同。
整改措施及结果:1.陈某某在2024年11月21日第十一期主题党日活动上,结合广东畈村实际情况,讲了一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陈某某加强党课学习,并作好读书笔记。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党委书记陈某某作书面检查。
9号问题:“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2022年1月12日,广东畈村支付村民朱某某8万元地基补偿款,2021年5月18日签订补偿协议,2021年6月7日召开村党委会、“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会议进行讨论。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5日组织“两委”学习“四议两公开”程序,强化按程序办理业务意识。
2.加强报账附件审批流程,严格贯彻落实咸安清廉村居平台的公开、公示程序,公示满7天后方可进行报账。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0号问题:资产租赁程序不规范。2014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农村集体资产的购置、处置、租赁、承包或出让,由乡镇或县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2021年顺然机械厂租赁广东畈村4.5亩土地及一栋3000㎡厂房,租期20年,总租金648万元;2022年湖北裕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租赁7.5亩土地及一栋5000㎡厂房,租期10年,总租金350万元,广东畈村既未对资产进行评估,也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发包,仅以“两委”会商讨按当年当地市场价租赁。
整改措施及结果:1.有关厂房租赁事宜的情况说明。
2.2024年11月25日学习《咸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小型工程管理办法》。
3.广东畈村后续对资产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对租赁事宜进行四议两公开。
4.落实向阳湖镇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询价,如:广东畈村桑枣塘扩建及加固工程项目询价;广东畈村乡村振兴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等。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陈某作书面检查。
11号问题:租金收缴不及时。2022年7月湖北意隆汽车零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广东畈村12亩土地及2栋面积合计3600㎡厂房,租金每年27万元,租期5年,截至巡察时,租金7万元未收缴;2023年咸宁亿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3.6亩土地及一栋2400㎡厂房,租金每年10万元,租期5年,截至巡察时,租金5万元未收缴。
整改措施及结果:1.巡察组在我村反馈该问题时,村干部迅速行动,2024年7月25日收到咸宁亿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欠租金3万元,2024年8月22日收到咸宁亿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欠租金2万元,2024年8月23日收到湖北意隆汽车零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租金7万元,两家公司欠缴租金已经全部入账。
2.充分利用咸安清廉村居平台和三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及时缴纳租金,加强我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会计陈某进行提醒谈话,规范后续收缴租金管理。
12号问题:村级投资收益不明显。2022年10月27日,广东畈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花费750万元收购咸宁市聚鸿农业生态有限公司破产闲置的一栋面积6695㎡房屋,2023年10月又投入28.1万元改造房屋消防系统。截至巡察时该房屋一直闲置,未产生收益。三是村级投资收益不明显。2022年10月17日,广东畈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花费750万元收购咸宁市聚鸿农业生态有限公司破产闲置的一栋面积6695㎡房屋,2023年10月又投入28.1万元改造房屋消防系统。截至巡察时,该房屋一直闲置,未产生收益。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3年9月28日通过询价,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北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1月19日完成该项目,已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
2.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在网上招商引资,待有意向的客户沟通好后,联系镇三资管理中心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对外进行招租。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陈某作书面检查。
13号问题: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项目施工单位无资质。2022年11月,广东畈村农产品保鲜钢结构与辅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34.05万元,项目通过公开议标的方式发包给湖北本春劳务有限公司。巡察了解,该公司无施工资质。
整改措施及结果:1.广东畈村农产品保鲜钢结构与辅助工程项目于2022年度进行公开议标,当时核实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未核实该公司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于2023年自查发现没有该证书,要求该公司予以办理,湖北本春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办理完毕。
2.2024年11月25日,广东畈村两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培训,增强村委会干部的专业知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资质审查程序。
3.举一反三,在后期的招投标工程项目中,严格执行资质审查程序。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陈某作书面检查。
14号问题:项目监管存在漏洞。2023年10月,广东畈村办企业咸宁淦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广东畈村-黄荆塘农旅融合示范园项目,总投资55.3万元,项目建设期间2次增加工程量、2次变更建筑材料,仅由村办企业负责人和广东畈村党委书记陈某某签字认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未参与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等。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5日组织全体村干部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向阳湖镇农村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2024年11月27日组织村两委、监督委员会成员、施工方、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施工期间2次增加工程量、2次变更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进行核实并作出情况说明。
3.后期工程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两委共同参与监督。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支委委员陈某作书面检查。
15号问题:一是财务支出不规范。2023年1月支付咸宁红友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19组民爆仓库道路硬化工程款26.59万元,其中7.9万元发票为咸宁市咸安区广淼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2024年5月,被执行人咸宁市聚鸿农业生态有限公司在村委会账户有征收拆迁补偿款收入,广东畈村支付协助执行款50万元,仅由村党委书记陈某某1人签字报账。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7日咸宁红友工程有限公司重新开具7.9万元19组民爆仓库道路硬化工程款发票。
2.执行款50万元是法院2024年5月22日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于5月24日在我村向阳湖镇财政专户上强制扣划,后续按照财政所要求我村陈某某在单据上补签字。
3.2024年11月25日组织村干部学习《向阳湖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村委委员戴某作书面检查。
16号问题:合同约定执行不到位。2023年8月15日,广东畈村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费某某、朱某某、贾某某等3人签订协议,聘请其协助村志编纂及信息收集等工作,约定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支付劳务费,2024年2月29日广东畈村以造工资表形式向3人发放劳务费9200元;2023年11月11日,广东畈村与向阳湖镇镇志编纂小组(第三方)会计徐某某签订村志编纂合同书,合同服务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委托其在全村内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编写等事项服务,合同约定:“包干价20万元,签订协议后预付3万元,所有服务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实际却在2023年12月31日支付3万元、2024年4月30日支付5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费某某、贾某某、朱某某在2024年2月29日报账时,合同、发票、打款用途均为劳务费,是由于会计制作代发表时用的《工资代发表》,被认定为以工资形式发入劳务费。附情况说明。
2.补全佐证资料,将前期与向阳湖镇镇志编纂小组签订的补充协议附后,并对在合同约定时间前提前支付5万元作出情况说明。
3.2024年11月25日组织村干部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学习,重视合同签订细则和财务审核方面工作。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会计陈某作书面检查。
17号问题:多计多付工程款。2019年1月29日,广东畈村制定6组扶贫户黄某某危房改造工程造价概算1.95万元,其中利润和税金3078元。2019年2月1日支付承包人言某某工程款1.95万元,发票税金899.6元,多计多付2178.40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7日村委会组织村“两委”、监督委员会成员、施工方到广东畈村六组黄某某家中核实工程量,工程量与黄某某危房改造工程造价概算工程量一致。承包方言某某实际发票税金899.6元,造价概算税金为3078元,多付2178.40元,目前多付金额于2025年1月2日已退还至向阳湖镇财政所财政专户。
2.要求对多计税金进行清退,后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深化审核机制,加强审核力度。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村干部方某作书面检查。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8号问题:班子示范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以来村“两委”班子多人因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2年6月,村委委员黄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10月,广东畈村党委书记陈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委员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6日召开广东畈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上村“两委”进行了自我剖析,驻村党委吴某某同志在会上对广东畈村“两委”集体进行提醒谈话。
2.2024年11月21日集中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会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广东畈村“两委”集体进行提醒谈话。
19号问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走过场。2021年发展的党员贾某某,转正申请书和转正期间的思想汇报由他人代写。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贾某某本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重新撰写转正申请书和转正期间的思想汇报,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作检查。
2.村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明确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和要求,确保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村委委员戴某进行提醒谈话。
20号问题:发展党员材料审核不严。2020年发展的党员戴某、陈某某等人政审证明材料落款为广东畈村民委员会,盖章为广东畈村洞口支部委员会。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戴某、陈某某等人政审证明材料进行重新审核和整改;
2.向阳湖镇组织各村(社区)业务专干对党建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网格员徐某进行提醒谈话。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21号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改了又犯,2020年11月,五届区委巡察反馈指出“广东畈村存在村组织会开展流于形式。2017-2018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2019年组织生活会基本只在支委会范围内召开,且以自我批评为主,开展相互批评的少,开展批评避重就轻,辣味不足。”本次巡察发现,广东畈村2020-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未按照要求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第1党小组共有党员25名,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5人发言,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仅2人开展自我批评,有2人提了意见建议但未记录发言人姓名。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视程度。
2.认真做好下一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全体党员参加,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鼓励党员为我村发展建言献策,并做好记录。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责令党委书记陈某某作书面检查。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广东畈村集体经济发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聚集群众关切,精准整改“身边事”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聚焦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惠民政策等民生问题,坚持三资管理透明化,惠民政策公开化。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强化制度约束,堵住基层“微腐败”漏洞
坚持村级事务制度化管理。对村级“三重一大”的事务,必须坚持“四议两公开”,同时坚持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去办理,杜绝外行指导内行。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赋予其参与决策的权限,定期向村民进行公开。
(三)深化成果转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坚持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对发现的个性问题立行立改,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在后续如何规避问题重复发生上做文章。同时将巡察成果融入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通过巡察发现的集体资产闲置,促使集体资产进入三资管理平台,为后续的招租、租金收取提供及时的帮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15342629293
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委员会
电子邮箱:68384602@qq.com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