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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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5月28日至7月12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4日,区委第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整改情况予以公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等四个方面存在48个具体问题,针对反馈问题,区社党组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并于2025年4月全部整改结束。其中,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48个,共清退资金0万元,清收资金13,774.7元,追责问责10人,完善规章制度24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问题1:学习不深入2021-2024年5月,区供销社党组学习仅是简单传达,未结合区供销社工作实际开展研讨。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6日召开党组专题研讨会,会上学习,党组成员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2.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党组会议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5:实施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推进不力。2015年12月4日,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县乡村,加强县域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推进各类配送服务向下延伸。区供销社在打造“农民办事不出村”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力度不大,截至巡察时,全区138个行政村仅有14个村拥有综合服务社,深入乡村便民、惠民,直接服务农民能力“弱化”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9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要义、目标和措施;2.由于政府资金扶持不够,且行政村人口少,基础不够,故仅有14个村拥有综合服务社。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农产品流通服务,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畅通渠道。2024年5月23日,湖北省社新建湖北城乡供应链一体化平台,按照省、市供销合作社和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以咸宁市供销社为主体,咸安区供销社协助,市区两级供销系统合力共建湖北城乡供应链一体化平台。截止2025年1月,咸安区供销社积极深入全区所有乡镇,积极发动商户入驻平台,村民只需在手机上下单,产品送货上门,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目前,咸安区供销社已有67家商户入驻湖北城乡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在全市供销系统商户入驻排名第三;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6:政策宣传不到位。2023年7月27日,省供销社办公室印发《省供销社关于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县(市、区)供销社通过不同形式的政策培训,强化惠农政策宣传效果。巡察走访汀泗桥镇等5个乡镇11户农户,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奖补政策不知晓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8月12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省供销社关于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强化惠农政策宣传;2024年12月9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要义、目标和措施;2.2024年3月21日和6月5日,咸安区供销社分别召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动员会,有4家经营主体参加会议,会上宣传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和资金奖补政策;2024年4月15日、7月16日、7月17日、8月25日,区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多次到桂花镇、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高桥镇、大幕乡、横沟桥镇等地入户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和资金奖补政策,提高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奖补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截止2025年1月底,有9家农户享受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政策,资金共297万元;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9:2023年10月23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先行区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学习,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截至巡察时,区供销社党组开展学习,也未针对方案中的“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推动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建立联农助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等要求进行责任分解并制定工作措施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8月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会上学习了《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并重新制定《咸安区供销社关于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措施和任务清单》,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认真落实具体任务;2.2024年11月6日区社党组听取了咸安区供销社关于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进展汇报,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1:盘活资产策略不够。区供销社有6家社有企业,截至巡察时,桂泉公司为“空壳”公司,桂安公司实行目标经营管理,桂源公司、桂强农业、百源物流3家企业主要以收取房屋租金进行运转;还有官埠大院、贺胜农贸市场等社有资产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区供销社党组聚焦业务发展,主动谋划不够,盘活资产资源办法举措不多

整改措施及结果:1.区供销社6家社业:桂泉公司、桂农公司、安公司、源公司、强公司、百源物流,它们的资金来源是区社投资成立社会,协助完成县级供销社的部门职能。根据咸安办发〔2024〕5号文件区委办区政府办《咸安供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8月26日将桂源公司变更,注册成立咸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桂泉公司、桂农公司、安公司纳入集团公司管理,而安公司强公司、百源物流三家公司属于集体性质独立经营,服务于日用消费品链2.官埠大院目前是处于租赁状态,但是租金存在纠纷。2024年11月7日,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公司与官埠大院承租户多次商讨差欠租金及资产盘活问题,并于12月份公司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请求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后计划终止合同;农贸市场位于贺胜桥镇向阳西路与长堤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550.8平方米,市场经营方式是区社占股60%,私人占股40%,双方都在努力盘活,随着贺胜新村的建立,人员聚集地向西区转移了,离农贸市场较远,居住户日渐稀薄,流动人员日渐减少,导致经营户日渐无法经营,最终2017年停运。尤其目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2013年挂到58同城网,一直无人问津,现处于闲置状态。针对以上两处资产,区社挂网招租或招商引资方式,尽快将两处资产盘活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对吴进行提醒谈话;4.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咸安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3: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2023年12月22日,桂安公司、百源物流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其中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的第二页,分别直接复印2023年10月17日、11月24日的检查表第二页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6月28日,咸安区供销社雷雨季节对桂强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中心仓库和百源物流仓库进行安全生产及防汛大检查,发现仓库内有车辆充电、未使用防尘插座等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2024年9月14日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发现屋面破损、灭火器数量不足等安全隐患;2024年12月30日,区供销社开展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检查,确保仓库内安全事故零隐患、零发生。区供销社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十分重视,党组一行每逢节假日前必须排查一次,分管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日常检查也比较频繁,对于发现的问题给予整改时限并回访确保整改到位2.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负责该事项的张某作书面检讨3.2024年12月1日经过研究决定完善《咸安区供销社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与要求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4: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巡察了解,百源物流出租给咸安区匠心家具店作席梦思床垫存储仓库,消防通道被堆放的床垫堵塞,出租给湖北翰鑫食品有限公司作副食、饮用水存储仓库,物品堆放超高且过于紧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6月21日,区供销社开展桂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此次演练内容包含烟花爆竹运输装卸途中爆炸应急救援、危货运输车消防灭火、货物转移等,区供销社党组成员及相关公司仓库管理员等都参与其中,极大地提高了仓库人员应对事故救援、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2.2024年6月28日,咸安区供销社雷雨季节对桂强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中心仓库和百源物流仓库进行安全生产及防汛大检查,发现仓库内有车辆充电、未使用防尘插座等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2024年9月14日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发现屋面破损、灭火器数量不足等安全隐患;2024年12月30日,区供销社开展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检查,确保仓库内安全事故零隐患、零发生。区供销社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十分重视,党组一行每逢节假日前必须排查一次,分管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日常检查也比较频繁,对于发现的问题给予整改时限并回访确保整改到位;3.2024年12月1日经过研究决定完善《咸安区供销社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与要求;4.2024年11月22日,咸安区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席梦思堵塞消防通道、仓库货物存储堆放过高过密的问题责令其立行立改。目前席梦思已移走,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湖北翰鑫食品有限公司仓库货物堆放过高是临时性的,都是重量较轻的饼干、方便面等货物,已重新规范堆放,降低安全风险,今后也会不定期检查,坚决杜绝问题的再发生;5.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对张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5:研讨不深入。2021-2023年,区供销社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党组成员未开展集中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未达到每季度至少集中交流研讨1次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5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党组会,会上学习,党组成员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2.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党组会议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及时跟进学习;4.2024年7月29日、10月22日党组成员在中心组学习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5.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8: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工作不够重视。2022年8月19日,区供销社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带头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也未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1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上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杜绝“微腐败”,筑牢“廉洁关”》,提高区供销社全体职工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2.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增强各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刘、吴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0:党纪学习教育重视不够。2024年4月18日,区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持续开展学习研讨。截至7月1日,区供销社党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5次均未开展研讨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20日咸安区供销社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完善了干部职工党纪学习计划;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7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上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党组成员围绕供销社实际开展研讨;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10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上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党组成员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研讨;2024年至今已召开31次党纪教育读书班活动,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2.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机关学习制度》,抓紧党员干部的学习;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1:学习不及时。2024年6月24日,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马桥镇个别镇村干部等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单位收到此通报后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区供销社6月25日收到文件后,未按要求立即组织干部学习,巡察组了解关注时才组织学习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效率;2.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刘某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21年12月,区审计局审计调查发现区供销社“下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桂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仓库原址在区凤凰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10.69亩,已入账无形资产,因工业园建设需拆迁,将该仓库置换搬到汀泗桥镇古塘村,现有面积为15.43亩,未办土地证入账无形资产,但桂安烟花爆竹公司凭证反映仍然将拆迁前仓库10.69亩土地面积当作搬迁后仓库土地面积的无形资产记账”问题,区供销社整改措施以书面说明“因按搬迁约定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只办理原仓库10.69亩的相同性质土地证件,超出面积由区供销社、桂安烟花爆竹公司承担,证件由经济开发区办理,现因两者资金困难,未办理该宗地的土地证”为由,截至2024年6月,该土地仍未办土地证入账无形资产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18日,桂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完善《咸安区桂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章程》《咸安区桂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2024年11月27日咸安区政府办印发的咸安政办函〔2024〕12号文件中,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拥有、掌握和管理的国有资产,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均纳入国有资产确权工作范围,2024年12月26日,咸安区供销社桂安烟花爆竹仓库已按要求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2025年4月16日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完成。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4:超标准报销交通费。2021年8月9日、11日、19日,干部何参加双溪桥镇杨堡村疫情防控等工作,每天应报销交通费30元,实际每天报销交通费150元,超标准报销交通费360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9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咸安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让机关人员在出差过程中有清晰的、统一的报销行为准则,防止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违规行为;2.2024年11月12日,区供销社已清收何2021年超标准报销交通费360元;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何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组对负责该事项的刘某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9: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2022年1月、8月,区供销社支付咸安区创新文印店3笔广告制作费用共计1.76万元,该公司不在政府采购供应商目录内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5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试行)》《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严格规范了单位采购程序;2.区供销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于2024年12月6日按照采购要求,委托政府采购供应商目录内的咸安区永安印刷厂排版、设计、印刷办公用品;3.2024年12月13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负责该事项的刘某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3:违规支付工程款。2023年1月,百源物流与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签订低压线路整改施工合同,约定“供销百源物流中心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施工中相关的交接、验收文件,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清全部工程价款。”2023年2月,百源物流在未办理工程验收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支付了全部工程款9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咸安区供销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项目实施程序,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按要求精准实施项目;2.2024年11月5日,咸安区供销社重新对工程进行验收,现场验收合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细则,顺利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付款;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咸安区供销社项目管理办法》;4.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刘作书面检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36: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巡检工作不重视2024年5月15日,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巡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党组(党委)及时研究部署,组织开展好“查、析、改、治”各项工作,对照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负面情形清单,逐项开展自查,梳理形成本单位问题清单。5月16日,区供销社收到文件后,主要负责人未签阅文件,也未研究部署该工作,直接由分管领导吴找出两个问题报送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16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开展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巡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补学《实施方案》,确保按要求完成落实工作;2.2024年12月16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对公文处理规范的学习领会,规范收发文登记、处理工作,确保重要文件“一把手”阅批;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负责该事项的万作书面检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7: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2019-2022年,区供销社3名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5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对组织工作规范的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2.2024年11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会上讨论并调整了党务工作人员,由阚从事供销社党务工作;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负责该事项的吴作书面检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8:工作落实不到位。2024年4月29日,区直机关工委印发《2024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区直各单位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研讨。截至2024年6月,区供销社党组未按要求组织学习研讨,且制定的区供销社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照搬照抄《2024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2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深刻领会机关党建的使命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并开展研讨。2024年8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成员会上学习并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2.按要求对区供销社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进行了重新制定;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4.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负责该事项的吴作书面检讨。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0:民主生活会不规范。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未将派出纪检组对区供销社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整改清单,且开展的谈心谈话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未按要求在会前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的自我批评无具体内容,均记录为“个人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如刘晨对钱方庆提出批评意见为“在组织生活上全票通过优秀,我很难提出什么问题,说一点,有时干部们有什么问题希望你可以私下批评”;吴对刘提出批评意见为“你检讨的问题我也存在,我认为我们都要不断加强学习”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2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意义;2.2024年11月15日,在区供销社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钱代表区党组作检视剖析,班子成员逐个发言,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形成了抓整改的工作合力。会议召开前,已面向本单位党员干部及群众征求意见建议;3.2024年11月21日,区社党组发文《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强调要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一项不落完成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4.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刘、吴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1:谈心谈话流于形式。2021-2023年谈心谈话内容均由谈话人单方面对谈话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未按要求进行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且大部分谈话记录无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9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要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2024年11月6日,区社班子成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活动,谈不足找差距,凝聚共识共促发展;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区纪委对钱进行提醒谈话、区社党组书记对刘、吴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2:擅自配置领导职务。区供销社设置内设机构3个,各核定股长1名,未核定副股长职务。巡察了解,胡现任职务是经济发展股副股长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3日,区社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强调精准科学选人用人;2.2024年11月6日,区社党组召开会议,讨论职务配置超权限事宜,通过对胡经济发展股副股长职务进行撤销的决定;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增加不得超权限、超职数任职的内容;4.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4:超权限任职干部。2020年11月,区供销社党组超权限发文任命胡为合作指导股股长,并一直沿用至今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会上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强调需按照程序权限任用干部;2.2024年11月6日,区社党组召开会议,讨论职务配置超权限事宜,通过对胡经济发展股副股长职务进行撤销的决定,并报请相关程序;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增加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权限,按职数任职内容;4.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组对负责该事项的余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5:干部调整配备不及时。区供销社章程规定区供销社理事会由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监事会由主任、副主任、监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因干部调整,2022年7月监事会主任免职、2024年2月理事会主任免职,截至巡察期间理事会主任和监事会主任职位人选空缺;2019年1月以来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人选一直空缺

整改措施及结果:2024年12月2日,区社党组发布通知,新任区社监事会主任陈主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并明确分管工作事项。2024年12月3日,区社党组召开会议,讨论区社人事调整的相关事宜,同意陈任区社办公室主任,并向组织部门对接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6: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严格。区供销社发展股股长张2011年2月任现职至今,财务资产股股长何2012年3月任现职至今,2人任现职超过10年,未按规定交流轮岗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会上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2024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讨论了区社人事调整的有关事项,讨论通过张为财务资产股负责人、何为经济发展股负责人,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对刘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47:2024年5月17日,通过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查询到共有17人办理出国(境)证件,共计39本,截至2024年6月,有陈、樊、李3名退休干部3本证件未上交统一管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11月25日,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2.陈、樊、李3名退休干部3本证件已于六月底前全部交回区社管理,并已建立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统计登记备案状态,严格管理区社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3.2024年12月13日经过党组会的研究决定,党组成员对负责该项工作的何某进行提醒谈话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不是终点,而是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为切实做好巡察成果运用,党组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立足长远、系统谋划,将巡察成果深度融入日常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中。

(一)强化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48个具体问题,党组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整改销号,其中清收资金13,774.7元,追责问责49人次,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供销系统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将整改措施固化为长效机制。通过完善24项规章制度,涵盖财务、资产、人事等重点领域,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深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党组将巡察整改与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紧密结合,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严格完善并落实《区供销社管理制度汇编》《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强化对社有资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效。同时,深化社企分开改革,明确权责边界,规范组织行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供销系统整体竞争力。

(三)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发展大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党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依托基层组织和供应链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昂扬的斗志,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回应党和群众的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322191

邮政信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53号

电子邮箱:xagxs@qq.com


中共咸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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