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26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商务局立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迅速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区商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构建起了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
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各方力量,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对工作敷衍、不作为、慢作为的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整改过程中,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助推器,助推全区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一是学习不及时。2023年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指出“推动服务贸易与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截至巡察时,区商务局党组未在党组会议上进行学习,也未结合咸安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针对问题中提出的未学习文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向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二是在今年以来的每期局党组会上,第一议题及时安排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议题及时安排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二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2023年分别召开12次、13次党组(扩大)会,均有6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修订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必须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的局党组会都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先行区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不够紧密。2023年10月23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巡察了解,区商务局制定的任务清单中,针对“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工作任务制定的工作措施不够具体,未能紧密结合区商务局职能职责和咸安发展实际。
整改措施及结果:紧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推进先行区建设工作。针对“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工程”,细化职责如下:一是做好有入限潜力企业的培育工作。深入企业开展摸排,对有潜力企业建立储备库,时时关注,定期开展入限指导工作。二是根据统计部门的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入限工作。联合各乡镇办上门服务好各商贸企业,组织新入限企业、重点企业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对统计平台软件安装、操作及社零额统计范围、数据填报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导企业数据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三是做好电商行业和餐饮行业企业入限。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开展对电商、餐饮等企业的入限宣传和纳统工作力度。四是发动大型商贸综合体、夜市、商业街区运营方,进一步摸排重点商贸企业,对于体量大、销售数据较好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上门做工作和政策吸引,争取个转企入限纳统,争取应入尽入,持续做大总量、培育新的增长点。
针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细化职责如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完善外商投资咨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在“咸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上受理关于市场开放度的咨询服务工作,对咨询、投诉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认真解答和处理,解答处置不了的,予以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部门咨询处理,确保事件得以落实。二是挖掘外贸出口企业潜力,积极宣传我区促进外贸出口奖励政策以及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补贴政策,促进高水平的市场开放。三是积极组织辖区外贸企业参与“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行动,将咸安产品推向海外市场,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在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
4.落实工作要求有差距。一是方案照搬照抄。2024年4月12日,区安委办印发《关于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全区“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以及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指出区商务局存在制定行动方案时照搬照抄上级方案,上下一般粗,未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合理调整,该删减的未删减,造成内容冗余问题。截至2024年4月26日,该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已将《咸安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6)》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于5月10日上报给了区安委会办公室;二是局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时任分管领导刘某、综合股负责人刘某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落实工作要求有差距。二手车市场管理不到位。2023年2月,市商务局印发《咸宁市二手车流通市场主体备案措施》,第二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依托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做好辖区内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4月,仅有17家二手车市场主体在区商务局备案,对辖区内的二手车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不清楚。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4月份,对接区市场监管局调取二手车注册信息,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了346家企业名单,经对名单行业代码进行筛选,符合条件企业有59家。今年5月-8月,内贸股多次走访咸安区二手车市场进行调研指导,帮助二手车市场主体了解备案的重要性以及备案流程的便捷性,帮助他们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和合规性。截至目前,37家二手车企业已申请备案初审,另22家因经营不善、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等问题,没有办理备案初审。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平台登记注册流程和系统操作规程,按照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要求,规范各自的经营行为,规范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认真负责签订双方合同,并对经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实施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有短板。2020年9月29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星级绿色建设标准。自2021年起……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和宏大农贸市场就地升级改造项目为区政府投资项目,区商务局作为建设单位,未在项目谋划和设计阶段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和宏大农贸市场就地升级改造项目为区政府投资项目,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2年6月开工建设,区商务局为项目策划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为区经发集团泉润公司。因区商务部门对项目施工建设程序了解不够,在项目谋划及施工前准备阶段,对项目建设设计中应具备绿色建筑设计问题督促不足,加之项目实施方区经发集团泉润公司对该环节重视不够,导致上述两个项目在谋划和设计阶段遗漏了绿色建筑设计。发现该问题后,区商务局立即联系项目代建方区经发集团泉润公司与项目设计单位浙江耀华桂花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湖北环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沟通,要求在上述两个项目设计文件中增补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按《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对两个项目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等进行修改和明确。经补充设计,咸安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月5日完成绿色建筑补充设计;宏大农贸市场就地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绿色建筑补充设计。下一步,区商务局将组织涉及项目建设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了解工程建设环节、步骤,履职尽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工作,一旦发现项目设计方、施工方、代建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漏洞、不足的,积极指出、纠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内贸内需增长动力不足。2022年新增商贸限上企业39家,2024年3月有2家企业已退库,6家企业出现负增长,新增商贸限上企业数量不优,缺乏增长活力。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目标增长11%以上,实际增长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区商务局稳经济措施手段乏力,全区内需和消费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发动大型商贸综合体、夜市、商业街区运营方,进一步摸排重点商贸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电商、家电、餐饮等企业的入限纳统;对于体量大、销售数据较好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上门做工作和政策吸引,争取个转企入限纳统;发力工转贸,引导规模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入限纳统。争取应入尽入,持续做大总量、培育新的增长点;对接区统计局依托五经普工作掌握企业经营情况。截至目前,咸安区共提交55家新入限商贸企业资料,预计2024年共完成新增商贸企业56家。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积极落实2024年“惠购湖北”汽车消费券和首轮第二批“惠购湖北”消费券的宣传和发放工作。同时,我局组织中百等大型商超和万达、同惠、三角洲等商业综合体,海德商业街区围绕节假日开展了“荆楚购·宁惠购”“荆楚之夏”等各类促消费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活动12场,共接待市民6万余人次,累计带动消费8000多万元,活跃了消费氛围,掀起了消费热潮。三是积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汽车、家电、家居、3C数码等以旧换新相关政策,配合市局举办荆楚购·宁惠购·初夏焕新消费季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启动仪式和荆楚购·宁惠购·咸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推介会。截至目前,已组织家电企业94家、家具企业24家、3C数码企业21家、电动自行车企业7家、汽车回收企业2家报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推动“双循环”办法举措不多。区农村商业网点存在“小、散、弱”和乡镇商业体功能不全等问题。全区10个乡镇商业体中尚有大幕乡、高桥镇等5个乡镇未达到商务部门制定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基本要求,达标率金额仅为50%。同时,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不够畅通,目前村级电商服务站覆盖率仅有60%。
整改措施及结果:反馈问题属实。为培育完善内需系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消费,2021年商务部等17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湖北省制定并下发了《湖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咸安区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咸安区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要求,至2025年基本实现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实现村村通快递。为落实该方案,细化制定了年度任务分解表,即自2022年开始至2025年,按照每年不低于25%的任务量对我区10个乡镇的商贸中心进行升级改造。
2022年-2023年,区商务局积极指导横沟桥镇、官埠桥镇、汀泗桥镇、向阳湖镇、马桥镇5个乡镇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打造了乡镇商贸中心(增强型),2024年积极指导大幕乡、高桥镇、贺胜桥镇、桂花镇、双溪桥镇5个乡镇打造建设了商贸中心(基本型)。2024年7月,上述10个乡镇均已接受省级第三方验收。同时,为打通区、镇(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区商务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一起确定了全区三级物流体系建设60个村级示范点,在海德公馆打造了全区农产品集采集销中心—桂香咸安特产馆,聚集整合了全区桂花产品、竹产品、茶叶产品等400余款本地农产品,现正通过“第三方物流+社区电商+直播带货”线上线下融合模式销售咸安农特产品。国家和省商务部门未对农村电商覆盖率有具体要求,仅要求电商服务站要与村级电商发展相适应,但快递通村率要达到100%,目前,我区快递通村率已达100%。下一步,区商务部门将继续打造、完善乡镇商贸体系建设,升级改造乡镇农贸市场,促进村级农产品上行销售,助力乡村振兴和消费升级。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0.推动绿色商务发展不力。二是执行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环保政策不严。2024年4月21日至23日,巡察组和环保局、商务局干部实地了解,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汽车拆解车间大棚倒塌,露天场地拆解汽车,水泥地面破损,造成大面积油污、污水渗漏。污水、油水分离处理站未启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督促企业消化库存报废机动车,腾出路面破损的地方,联系路面维修人员,迅速动工。已完成对厂区所有破损地面的修复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将所有氧割、叉车等拆解设备转移到厂区现有拆解车间内作业,原拆解区作为拆解产物储存区,不再进行切割拆解作业。三是污水处理站长期保持通电自动运行状态,确保无任何油污外流。四是配合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汽车拆解行业污染环境事件发生。五是6月26日,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暂未发现问题。六是8月15日联合市商务部门对我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1.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有不足。2012年商务部印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2023年区商务局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件有167件,部分商铺突然闭店,民众利益受损,人多面广,金额较大,群体性矛盾不断,区商务局化解预付卡矛盾纠纷不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监管联合执法不够,预付卡监管未形成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差距。如2023年,文笔路彭厨餐厅关门跑路,涉及消费者43人;三角洲购物广场万好万家超市违规发放购物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对2023年区商务局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件进行分析,集中在美容、美发、足浴和中小型商场、超市等行业。区商务局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积极联系店方和投诉人,协调处理具体事宜,基本上圆满解决纠纷问题。二是关于2023年文笔路彭厨餐厅关门跑路问题,区商务局依责于2023年3月14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去《关于咸宁市咸安区彭厨餐厅关门跑路、消费者退会员费问题的函》。三是关于三角洲购物广场万好万家超市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超市闭店后,我局工作人员给三角洲购物广场运营方负责人做工作,督促其积极退卡或转卡。截至目前,共退卡或转卡16万元,没有任何纠纷发生。四是加大我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监管力度。加强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管理,积极向大中型餐饮、商超等企业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试行管理办法》相关知识,强调备案的重要性,督促企业落实备案手续。一旦发现预付卡发卡企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区商务局就天天生活超市违法发放预付卡行为,分别向区人社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发去《违法线索移交函》。今年6月25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餐饮、美容美发和足浴等企业6家次,效果不是很好,中小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变动大,关门、闭店的多。五是加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制作展板、传单和横幅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知识。印制和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材料1000份。六是利用12345投诉平台,加大预付卡纠纷处办力度,提醒、告诫每一位预付卡投诉人“持卡有风险、购卡需谨慎”“谨防优惠充值陷阱”,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2022年12月,原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某因违法违纪问题被区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于6月28日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到咸宁市廉政教育馆参观,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二是利用每月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如组织观看市纪委警示教育片《病变》《坍塌》,确保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杜绝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规定执行不到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纪处分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2022年12月8日,区市场中心干部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商务局党组未督促市场管理中心支部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
整改措施及结果:市场管理中心已于6月6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读对吴某的处分决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2022年至今,党组会议记录在活页纸上,未按要求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多次党组会议讨论记录为“同意”“无意见”,未体现充分讨论过程。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修订党组会议制度。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如实体现讨论过程。三是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5.财务管理不规范。附件不规范。2023年5月、10月国贸专班支付两笔公务接待费1438元,仅有税务发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经办人向国贸专班对公账户退款1438元,两笔接待费不予报销。二是责令国贸专班财务负责人吴某作出书面检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6.财务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区商务局2022年购买碎纸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费用2.6万元,存在先采购后补签合同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开支事前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先采购后补签合同现象。三是时任财务负责人已离职,对现机关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示,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今年来未发生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现象。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7.财务管理不规范。超预算支出。区商务局2023年差旅费部门预算金额为3.6万元,实际支出为6.7万元,超幅比例为86%。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根据前三年的决算支出情况及今年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二是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于7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了差旅费报销事项,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制定的《咸安区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执行。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8.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资料散乱。截至2024年4月,区商务局机关2023年财务资料未装订成册,区商务局市场管理中心2023年财务报销凭证散乱。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二是局机关2023年财务资料已装订成册,市场中心聘请第三方会计,已于2024年7月底前将2023年财务资料全部整理成册,规范做好市场中心账目账务。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2年、2023年市场中心党支部与机关支部一起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区商务局和区市场管理中心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由各自党支部负责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制度,每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按照频次,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并及时做好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0.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不严格。党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末位表态发言”。区商务局于2023年6月29日、8月19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拟聘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正职人选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汇报拟任人选基本情况,既是主持人,又是汇报人。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8月13日,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二是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1.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不严格。二是超权限任职干部。2016年6月18日,区商务局党组超权限聘任陈某为区商务局外贸外资外经股股长,并一直沿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8月13日,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了《干部任免工作条例》;二是免除了2016年超权限聘任的外贸外资外经股股长陈某。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2.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不到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区商务局退休职工吴某于2023年8月13日至8月15日私自出境到澳门停留3天。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分别于8月13日通过党组扩大会、8月16日通过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干部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确保所有干部熟知出入境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所有出入境审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通过,严格把控审批环节;三是对组织人事工作时任分管领导镇某、退休职工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3.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不到位。落实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湖北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规定,干部受处理处分影响期内,有关党组织应当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帮带责任人,切实履行教育帮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每一名受处分人的教育帮带责任人。2022年1月以来,区商务局共有6名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处分,在干部受处理处分影响期内,区商务局党组未按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学习。8月16日,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干部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帮带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等,做好资料的整理,切实履行教育帮带责任。二是做好教育指导活动,定期关心关爱干部,了解干部心理状态,确保干部轻装上阵。三是对分管纪检工作的同志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工作,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3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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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安区商务局党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