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予以公开。
一、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建议的办理情况
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93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3.9%。其中,财政经济方面26件,占承办总数的27.9%;农业农村方面20件,占承办总数的21.5%;城建环资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10.7%;教科文卫体方面16件,占承办总数的17.2%;社会建设方面9件,占承办总数的9.6%;法制方面12件,占承办总数的12.9%。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57家单位承办。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经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至目前,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均严格按照时限、格式、程序、实效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办理工作,实现了办复率、规范化率、见面率、满意率四个100%。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完成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70件,占承办总数的75.3%。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基层实际和群众诉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对政府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与本单位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紧落实,目前,收到的建议均已解决或基本解决。如邹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咸安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比例的建议》(第011号)。民政部门建立“民政局+乡镇(街道)+村社+养老机构”联动机制,逐户走访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宣传分散供养与机构集中供养的区别,消除其对机构养老的陌生感和抵触心理。区民政局与咸宁广电传媒公司合作开办《香城康养》广播栏目,通过直播访谈、现场参观等方式宣传养老政策、机构经营特色,并邀请本地网络达人开展“公益探店”行动,有效打破了养老服务行业与老年群体之间的信息壁垒。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374人,集中供养人数305人,集中供养率提升至22.2%。目前已动员337名老人入住公立医养机构,累计培养护理人次2492人,培养养老护理专业持证人员592人,培养基础养老护理人员1851人,向外输出养老护理人才200人。又如杨波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职院南门交通秩序的建议》(第073号)。2025年3月27日,连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北两个校区的人行天桥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既方便师生通行,也缓解了交通压力。同时,公安部门在校门口设置限时停车泊位或即停即走区域,并设置醒目标志牌,明确允许停车时段和时长,完善学校区域警告标志。交警、城管、社区等,多方联动机制,加强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加大对学校周边路段机动车违停、超速、不礼让行人、逆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缓解市职院南门交通秩序问题,切实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推进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18件,占承办总数的19.4%。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需要持续推进。各承办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制定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如寇红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小学阶段寄宿儿童生活条件的建议》(第005号)。教育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小学寄宿条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寄宿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举办心理讲座、开展个别心理辅导,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开展丰富多彩的晚间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寄宿儿童的课余时间,营造轻松愉悦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此外,我区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政策,将全区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省定生均300元的标准纳入了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用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聘请生活老师照看寄宿学生生活。2025年春季,我区已为2318名农村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约213万元,切实减轻了教育负担。
(三)目前受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或因政策原因无法采纳的建议办理情况。这类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现阶段难以解决,共有5件,占承办总数的5.3%。如刘军代表提出的《将慢性病购药刷卡的权限延伸下放至村卫生室》(第059号)。依据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咸安医保发〔2021〕23号),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的结果。我区最终确定市直医院、区直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辖服务站为门诊慢性病患者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将慢性病购药刷卡权限延伸下放至村卫生室,这一建议能够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购药,享受到医保报销的便利。但目前部分村卫生室的医护人员专业水平有限,缺乏对慢性病系统、规范的诊疗能力。村卫生室的药品储备能力相对较弱,难以满足多种慢性病药品的需求。医保慢性病刷卡权限下放后,可能存在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的风险,如虚假就医、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因此,我区该业务目前仅开通到卫生院层级。
二、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办理。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4月2日,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2025年全区建议提案专题交办会,明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有效沟通,确保办理实效,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权利,始终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建议办理工作亲自过问,要求将建议提出的好思路、好方法、好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强化调研督办,全力推动分管领域的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压实责任,持续优化机制抓办理。一是按照“定责、履责、问责”的要求,“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二是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严格遵循“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承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保持全过程沟通,将协商贯穿于每一件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办前,通过与代表协商沟通,了解掌握建议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准确把握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期盼。办理中,深入调研,共同会商,有效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阶段性地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展。办理后,及时向代表报告办理结果,听取代表的意见,持续推进相关工作。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广泛凝聚共识,赢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与认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跟踪问效,突出工作成效抓办理。根据2025年全区建议提案专题交办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明确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由区政府办公室不定期联系承办单位、人大代表跟踪掌握沟通会商及办理情况,统筹推进区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进职能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与职能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坚持效果导向、目标导向,指导承办单位规范办理,取得实效。同时,继续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2025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评,对不能按时按规定办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区政府系统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受事项权限、政策条件等限制,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建议受制于现行政策框架、区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事项审批权限等因素,在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方面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具有合理性但实施条件复杂的建议(如涉及退役军人公交优待等),未能迅速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按部就班、方法单一的情况,主动研究新情况、运用新思路、探索新路径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对于需要持续跟进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如改善农村寄宿制小学条件等),在制定长远规划、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三是对于因政策限制或客观条件暂时无法采纳、解决的少数建议(如下放慢性病购药权限至村卫生室等),虽然已按规定作出答复,但在前期沟通和后续解释中,对政策背景、客观困难的说明还可以更充分、更透彻,以最大限度争取代表的理解与认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代表建议是区政府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切实将代表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