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发挥电子商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扶持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区商务局起草了《咸安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于2019年11月底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上旬向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共收到区直部门意见建议6条,最终采纳3条。并于2020年5月19日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修改完善的《咸安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继续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条,全部予以了采纳,2020年9月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咸安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送审稿),并于2020年10月26日以咸安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正式对外发布。
咸安区商务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