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
使用方面24条优化措施。
这些措施即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01
服务住房全生命周期发展
(一)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
例如:小王夫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近期购置了一套总价80万元的自住商品房。小王夫妇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0万元,小王父亲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有25万元,可申请提取小王夫妇和其父亲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5万元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后再申请45万元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合计80万元,未超出房屋总价,可办理首付款提取业务。
(二)优化购房提取时限
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自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例如:小李2026年9月新购自住住房一套,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小李及其家庭成员可在2031年9月前(5年内)首次提出申请公积金购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套房屋总房款。
(三)支持缴纳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所购住房契税及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例如:小张购置新房,需缴纳契税2.2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0.8万元,两项合计3万元。小张及其家庭成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3万元(实际支出)。
(四)支持住房装修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最高限额30万元。
例如:陈先生名下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自住住房计划装修,按1500元/平方米标准测算,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18万元,陈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每名缴存人仅限办理1次)。若房屋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提取额度为30万元。
(五)支持住房更新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宅电梯加装、更新,住宅消防安全(含共用消防设施)改造、维修,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所产生的个人实际支出费用。
例如:市民老周居住于老旧小区,所在楼栋实施电梯加装工程,个人需分摊费用4.2万元。老周及其家庭成员可凭相关费用凭证提取4.2万元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加装个人分摊款项。
(六)优化租房提取
政策: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缴存地无自住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多子女家庭、经认定的各类人才,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例如:小吴在本地无自有住房,长期租房居住,作为普通家庭,每个自然年度内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1.5万元。如属于多子女家庭或经认定的各类人才,当年实际房租支出3万元,则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3万元。
(七)支持购买车库(位)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独立产权车库(位)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车库(位)总价。
例如:郑女士购置一处独立产权车位,总价12万元,郑女士及其家庭成员可提取12万元公积金用于车位购置。
(八)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套住房每个自然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3500元。
例如:老马名下有2套自住住房,2套房每年均可分别申请提取3500元(合计7000元)支付物业费。
(九)提高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额度
政策: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使用金额提高至1500元/平方米。
例如:老赵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老家自建110平方米自住住房,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老赵及其家庭成员最高可提取16.5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自建住房。
(十)提高贷款额度
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单位缴存人、单方为单位缴存人、双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70万元、60万元、50万元。多子女家庭、初婚初育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50%。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最高限额可叠加上浮30%。
例如:一对夫妻均为单位正常缴存职工,基础贷款最高上限为70万元;若属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50%,至105万元;如果所购房屋为本市认定的高品质住宅,可再享受30%叠加上浮,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136.5万元。
(十一)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同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例如:刘先生购买一套总价80万元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先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仅需15%,即12万元,刘先生及其家庭成员提取12万元付首付后,剩余68万元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80万元。
(十二)支持异地购房
政策:单位缴存人在武汉都市圈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按照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限额标准执行。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受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限制。
例如:1.王某为赤壁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房,可在赤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山东人小张是我市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海南购置一套住房用于度假,小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若其在海南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或商业性住房贷款,也可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十三)优化“商转公”贷款服务
政策:缴存人家庭可互助申请将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例如:苏女士名下住房尚有商业贷款余额48万元,本人未缴纳公积金,其家庭成员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互助为其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转贷金额最高不超过商贷的剩余本金48万元。
(十四)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
政策:缴存人名下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如:何先生夫妻名下目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认定。
02
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十五)支持适儿化改造提取
政策:育有6周岁以下幼儿的缴存人家庭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适儿化改造,每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例如:林先生名下有一套住房,儿子今年3岁,林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均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为10万元。
(十六)支持适老化改造提取
政策:缴存人家庭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为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居住的住房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的改造费用,每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例如:市民冯先生将68岁的父亲从老家接来与自己同住,为方便父亲日常生活起居,计划对房屋开展适老化改造,实际购买各类适老化改造产品花费7万元,冯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可提取7万元公积金。同一套住房最高提取10万元,若改造实际总花费12万元,冯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因该套住房适老化改造可提取10万元。
(十七)支持缴存人家庭遇重大变故提取
政策:缴存人因家庭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疾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费用。缴存人家庭成员重度失能的,家庭每个自然年度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
例如:1.王女士的配偶罹患重大疾病,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药费6万元,王女士及其家庭成员可提取6万元公积金。
2.李先生的岳父因病出现重度失能情况,李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可提取公积金,每年提取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
(十八)提高重点群体贷款额度
政策:新市民、青年人、在职教师、医务人员、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退伍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缴存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例如:1.小刘是一名医生,目前还是单身,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限为60万元,享受20%上浮政策后最高可贷72万元。
2.小陈为本市单位缴存职工,近期购置了一套商品住房,其丈夫为现役军人。小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按照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标准计算贷款额度,即70万元。
(十九)强化人才安居保障
政策:对有意在本市就业的国内高校学生和首次在本市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设立住房储备金,对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层次分别给予0.6万元、0.8万元、1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贴。毕业后5年内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补贴资金可直接使用。对经认定的各类人才、有意在本市就业的国内高校学生、首次在本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贷款时测算的贷款额度可上浮30%,根据本科及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上浮50%、100%。
例如:1.小张是湖北科技学院本科大三的学生,在本市首次开设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小张可获得0.8万元的住房储备金补贴。小张计划毕业后5年内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届时其获得的0.8万元住房储备金补贴可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 小刘是本市2025年“招硕引博”引进的硕士学历人才,现为本市单位缴存职工,目前单身,准备在我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小刘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可由60万元上浮至120万元;在申请贷款时,按照小刘当前收入水平测算的可贷额度为50万元,根据人才安居政策,小刘的实际可贷额度上浮至65万元,未超出12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
03
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建缴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建缴住房公积金,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和金额,可随时办理缴存、提取业务。
例如:自媒体从业者小冯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可自主选择固定缴存或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选择固定缴存的,每月按期缴存固定金额;选择自由缴存的,无时限要求,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当年最低月缴存金额(2026年为197元)即可;若无未结清的贷款,两种缴存方式均可随时办理提取业务。
(二十一)给予一次性开户补贴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开户补贴。
例如:个体工商户小秦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本市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完成了首笔缴存,即可获得100元一次性开户补贴。若小秦无未结清的贷款,该笔补贴可随时提取使用。
(二十二)发放稳定缴存补贴
政策: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利率基础上,额外给予0.1%的年度缴存补贴。
例如:小韩在本市开设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账户保持正常缴存,未销户、也未封存账户,若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5%,小韩可按照1.6%结息。
(二十三)实施差异化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5年以上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贷款金额的0.5%给予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留咸青年创业人才、多子女家庭申请同类贷款的,补贴比例提升至1%。
例如:小张为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10年期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40万元,贷款发放后可以获得40万元×0.5%=2000元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如果小张是留咸创业青年人才或者多子女家庭,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金额提升至4000元。
(二十四)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小蔡,目前单身,计划在我市贷款购置一套住房。可在我市开设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2万元,即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