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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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谋划抓落实,全年局党组会开展学法和法治专题研究共8次,领导带头进行学法用法。三是积极进行年度述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制度推动规范治理。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实行党组集中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历年规范性文件3份,审查新增规范性文件1份。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律师全年共审核各类协议和合同70份、行政执法案件12起。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从提升营商服务意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检查监管、强化涉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推进。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公开办事指南,推行标准化服务,简化流程、压缩材料、缩短时限,实现“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三是主动承接下放事项,制定服务指南,全面提升农业行政许可效率。四是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行并公示《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规范《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五是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按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和农机购买补贴。对4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家规模猪场、9家省级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项目的实施,提升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水平。六是抓好区级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荆楚品牌培育,2022年建设公共农产品品牌10个,重点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2个(咸宁桂花和贺胜鸡汤)。咸宁桂花产品参加北京“喜迎二十大召开农产品成就展”主题成就展。引导全区"二品一标″农产品企业25家36个产品进入国家名特优新销售平台。

(四)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发布内容,公开信息涵盖农业农村政策文件、涉农补贴、涉农法律法规文本、民生事项涉农服务情况等类别,全年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44条。是主动公开行政事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湖北信用”等信息平台上,公开的行政许可受理事项125项、撤销行政许可1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 起,行政奖励5起。三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2022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1个,检查经营主体113家,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事项7项,发现问题12个,均整改到位。四是及时有效处理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有落实,未发生重大上访事件。累计受理12345工单340余件并及时公布解决情况,电话举报23起,化解各类纠纷1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五)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一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二是将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采购等有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文件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认真执行意见征求流程,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四是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本单位内部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审查2022年之前相关文件,保留2份、撤销1份;审查2022年新增文件1份。

(六)加强普法工作宣传。一是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调整“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与“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民法典进农村”“宪法进农村”等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普法资料1500余份,悬挂横幅9条,展示宣传展板13块,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三是开设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法律讲堂,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法律法规的授课解惑,培训农民280余人。四是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年已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65户,超额完成任务。

(七)提升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一是通过会前学法、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主动学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局全覆盖。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培训,结合“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三是组织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022年共组织70名干部职工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100%。四是严格实行农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71人,行政监督人员15人。

(八)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全部按区法制办和大数据中心要求在各信息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发现违规经营问题11个,立案查处4起,下达整改通知书24份,没收问题农资产品160公斤,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万余元。三是加强畜禽质量执法监测。组织开展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6330批次,牛羊类932批次;生猪屠宰环节检测5610批次,牛羊屠宰环节检测670批次;禽类兽药残留检测790批次;监督非洲猪瘟病毒检测1255批次。四是开展农机执法检查。下沉乡镇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362台次,共排除事故隐患14处。五是加强长江禁捕执法。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清风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6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及巡护员1800余人次,收缴违规钓具174根,清理违规网具、地笼网100余条。会同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2022年渔政执法亮剑行动”。六是加强村民违规建房监督检查。全年共接到各级转发线图斑数105个,涉及违建户数110户,已现场核查91户,受理违建户数70户,立案14起。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我局的工作人员以及我们的服务对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上还不够,学法、用法的意识有待提高,普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我局工作人员所学的专业主要以农业生产和管理方面为主,法律专业人员极少,对于开展普法和执法工作有一定的困难。

三、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联动机制,加大法律专业人员的招录力度,保障法治工作经费,确保法治工作齐抓共管、人员力量强。

(二)强化普法宣传工作。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职责,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宪法宣传月、法治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转变服务意识,牢固政治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务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政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五)持续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在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动植物检疫、禁捕执法、村民违建、渔船和农机等执法监督上持续发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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