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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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水利中心工作,为全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组织保障。一是健全法治组织。印发了《关于调整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了水利系统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将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区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关于明确法治机构、专职法制人员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了法治机构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二是增设政策法规股。根据《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在河湖长制工作股中增设政策法规股,负责水利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并监督检查,负责水利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等工作。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依法处理水利相关法律工作。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邀请省、市水利部门政策法规专家到我局开展全区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参与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治学习培训。二是利用法宣平台、湖北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观看网络直播庭审活动。

(三)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改革,将水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年在湖北互联网+监督公示行政检查546项;二是强化水政执法巡查。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40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重点河湖库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执法巡查;三是狠抓执法重点。始终绷紧防汛保安这根弦,经常性开展防洪保安执法行动,责令当事人、相关单位拆除、清理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水坝、柴杂等8处;不断加强对河道采砂的查处力度,每月对淦河、高桥河、汀泗河等重点河流的干流及支流进行巡查和检查,全年共开展河道采砂巡查50余次,共接到并处理12起群众举报河道采砂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征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水利行政收费清单2项,分别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全年共计征收620.01万元。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依法与区水政监察大队等7家水利系统二级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在区政府网上公示,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二级单位实施,从而充实了水行政执法队伍主动接入湖北省两法衔接平台,目前已在平台录入河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这一行政处罚案件。七是积极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2年又有2人通过了行政执法监督证资格考试,3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在咸安区政府网、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了我局权责清单117项以及对应执法流程图等二是继续推进“一网通办”服务,严格要求相关股室及时完成网上审批,对所有审批时限进行了缩减,尽可能减少审批时间,确保群众及企业少跑路,办事更方便。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并通过了42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为推进咸宁市“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我局与市民之家签订了《政务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将15项承诺事项、25项即办事项的受理、系统录入、审核、出证等工作环节授权市民之家;三是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大力开展普法学法一是制定《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对近5年的普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条例》、河湖长制、农村饮水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墙报、宣传条幅、传单、发送信息,设立集中宣传台、电视播放、新媒体宣传、培训会、法律“六进”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观念、节水意识, 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珍惜水资源的自觉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活动。6月是安全生产月,我局参加了由区应急局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在现场向群众宣传了水利安全知识;通过微信发宣传视频、在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图片等方式宣传民法典。四是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通过电子屏和微信等宣传宪法口号、宪法宣传海报、视频,参加法治干部培训会,大力开展宪法、水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成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人员少、执法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量大,无法满足正常监督执法任务。二是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方面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还需创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的法治能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二是带头完成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和考试,主动进行年度诉法,2022年我局学法用法在线学习率100%,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人数100%,考试平均分98分。三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学习等方式方法,督促领导班子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单位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四是切实发挥领导职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宪法、水法律法规、民法典等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主动出击。紧盯河湖库“四乱”问题,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加强股室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巡查,加强执法督办,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部门的联系,特别是用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提升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震慑力,用司法手段保证处罚落到实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利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全面系统的讲授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组织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的精神实质,使他们成为水利系统的法律专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在行政执法中准确使用法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增强水事案件处理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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