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安锦龙路门诊部向我局提交变更负责人的业务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等要求,经审查符合机构变更的条件,现就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1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咸安锦龙路门诊部 | 变更负责人 | 金春泉 |
对上述变更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 0715-8322978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邮编:437000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