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向我局提交内设卫生所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经专家组现场验收合格及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同意,予以登记。现就登记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
医疗机构名称: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卫生所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723号
法定代表人:石德强
主要负责人:张川
机构类别:卫生所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诊疗科目:内科。
对上述新办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 0715-8322978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邮编:437000
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