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符合备案(变动)条件的诊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1日: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范围 | 经 营 地 址 | 类别 | 备案日期 | 备注 |
咸安龙社华西医内科诊所 | 龙社华 | 内科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阳光社区永安大道100号 | 普通诊所 | 2025.12.4 | 新办 | |
咸宁医再生诊所 | 殷磊 | 樊全涛 | 内科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高新社区金桂路476号菁华园小区11栋10层1004室 | 普通诊所 | 2025.12.4 | 变动 |
咸安汪一平内科诊所 | 汪一平 | 内科 | 咸安区官埠桥镇鱼水路社区兴建街9号 | 普通诊所 | 2025.12.26 | 变动 |
对上述备案(变动)的诊所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 0715-8322978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邮 编:437000
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