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注销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注销日期
高新温泉李贻泽中医诊所
2025.4.16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