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现我局依法撤销咸宁市咸安区小动物保护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咸安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