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现解除咸安罗建伟中西医结合诊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并公告如下:
解除时间:2025年8月14日
解除依据:根据《咸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文件规定:“第八十二条[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医保协议: (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甲方同意的”。该诊所于2025年8月12日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
特此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