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因病提前退休有关规定,经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文俊同志符合因病提前退休申请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咸安区人社局或咸宁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一楼A区16号窗口、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大楼1017室
联系电话:0715—8311910(咸安区养老保险股)
0715—8235965(咸宁市社会保险科)
附件:李文俊同志因病提前退休审核情况表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
李文俊同志因病提前退休审核情况表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年龄 | 参加工作时间 | 病残情况 | 评审等级 |
1 | 咸安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李文俊 | 男 | 1971.4 | 54 | 1991.9 | 脑出血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