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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有关规定,现对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扩建猪场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扩建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凉亭垴村12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猪舍4栋、消毒间、固液分离设施、临时堆粪间、沼气发酵池、沼液池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5044m2,年出栏生猪1万头

现有工程情况:项目现有工程已全部拆除。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

余晓慧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凉亭垴村12

联系电话:1534264878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金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徐晓惠

电话/传真:15272676267

邮箱:756802467@qq.com

四、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截止征求意见稿发布。

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投递形式传递至上方建设单位,意见表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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