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扩建猪场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扩建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凉亭垴村12组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猪舍4栋、消毒间、固液分离设施、临时堆粪间、沼气发酵池、沼液池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5044m2,年出栏生猪1万头。
现有工程情况:项目现有工程已全部拆除。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晓慧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凉亭垴村12组
联系电话:15342648788
三、环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金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晓惠
电话/传真:15272676267
邮箱:756802467@qq.com
四、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截止征求意见稿发布。
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投递形式传递至上方建设单位,意见表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咸宁兴源牧业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