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35号),按照《湖北省旅游“厕所革命”专项规划(2018-2020年)》(鄂旅游发〔2018〕6号)和《2019年咸宁市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推进我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_T18973-2016)标准,采取“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方式,进行旅游厕所评定验收工作。
此次评定验收对象为2020年7月份以前按照旅游厕所国家A级标准完成建设和改造并录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的景区、景点公共厕所。
经过市县两级工作专班的评定验收,共验收旅游厕所79座,其中咸安区23座、嘉鱼县13座、通城县16座、通山县9座、赤壁市18座;评定出AAA旅游厕所6座、AA旅游厕所31座、A旅游厕所32座,纳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但未达到A级标准旅游厕所10座。现将全市旅游厕所评定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