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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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熊玉宇、张燕君

2、工作职责:

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调解全区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房产、物业纠纷;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三)及时向司法、建设等行政部门上报及反馈全区物业纠纷信息及动态;

(四)提供有关房产、物业纠纷调解的咨询工作。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2331


咸安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闵宏亮、何珍

2、工作职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愿;

(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妥善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按要求制作规范的书面调解协议书;

(四)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预防医疗纠纷的建议;

(五)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六)为患者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8129


咸安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何利平、何珍

2、工作职责:

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调解校园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向纠纷当事人及其他群众提供校园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三)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校园安全维权知识,引导师生、家长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权利;

(四)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机构提出防范校园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综治、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汇报校园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2331


咸安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董志华、胡芳、陈敏

2、工作职责: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化解纠纷;

(二)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三)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四)完成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交办的工作。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6938


咸安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陈爱珍、陈芳

2、工作职责: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排查婚姻家庭纠纷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家庭;

(二)研究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调处的方法和规律;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发生;

(三)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四)上报调解案件的数据分析和信息等。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9259


咸安区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曾明清、黄巧云

2、工作职责:

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依法调解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二)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提供咨询服务。

(三)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数据、情况。

(四)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交办的与劳动争议调解相关的工作。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3116


咸安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何利平、何珍

2、工作职责: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受理有关部门委托或者当事人申请,调解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三)负责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宣传与培训;

(四)负责研究总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和调解经验,编写典型案例;

(五)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其他工作。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8129


咸安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樊友武、冯祥国、陈邦先

2、工作职责:

金融纠纷调委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及时受理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金融纠纷案件;

(二)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及时化解金融纠纷双方的矛盾;

(三)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金融纠纷特点和动态,并提出对策建议,预防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及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单位反映金融纠纷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

(四)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培训,普及金融纠纷知识和利率政策,提高公众的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权利保护意识。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86763


咸安区联合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专职调解员:朱国林、周斌、闵宏亮、何利平、曾明清

2、工作职责:

联合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及时受理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联合纠纷案件;

(二)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及时化解联合纠纷双方的矛盾;

(三)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联合纠纷特点和动态,并提出对策建议,预防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及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反映联合纠纷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8129

咸安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委员会

1. 专职调解员樊友武、熊玉宇  陈邦先

2. 工作职责

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向当事人普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保险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参保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调解社会保险纠纷,受理和调解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争议。根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三)提供法律咨询,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社会保险缴纳、待遇享受等方面遇到的疑问。

(四)分析总结并进行反馈,定期对社会保险纠纷进行分析总结,研究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向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将调解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反馈。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2331

咸安区访调对接工作室

1.专职调解员斌、  

2.工作职责

访调对接工作室在咸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一)接待来访群众,了解信访诉求,对符合人民调解条件的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并登记造册。

(二)对受理的信访矛盾纠纷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全面掌握纠纷的事实、情节和相关证据材料,为调解工作提供依据。

(三)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调解方式和方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四)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及时跟踪了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对未履行协议的,要及时了解原因,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或重新进行调解。

(五)信息反馈,定期向信访部门和相关部门反馈信访矛盾纠纷的调解情况,为信访工作和维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办公地点:咸安区综治中心2楼

4、电话:0715-83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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