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普法任 务 | 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等。 | |||
个性普法任 务 | 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股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基金监管(法制)股 |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基金监管(法制)股 | |||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基金监管(法制)股 | |||
《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 基金监管(法制)股 | |||
重点普法 项 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间 |
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 | 法治宣传教育 | 1.设立医保政策宣传服务咨询台:结合医保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向参保人讲明参与、协助倒卖“回流药”的危害。指导参保人运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视频宣传:⑴基金监管宣传视频: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三十六计”视频、8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形;⑵省医保局制作的参保视频;⑶医保码推广应用视频;(4)倒卖“回流药”案例视频。 3.法规宣传: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4.展板宣传:⑴打击“冒名就医”海报;⑵打击“串换药品”海报;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1例;⑷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1例;⑸药品追溯码“码上监管”海报。 5.开展健康义诊活动,由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 2025年4月 |
本部门本单位2025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普法对象 | 完成时限 | |
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医保法治队伍能力 | 全局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5年4月 |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开展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 全区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参保人员 | 2025年4月 | ||
积极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进行民法典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 全局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025年5月 | ||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新入职职工进行宪法宣誓,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庭审,在全局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 全区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参保人员 | 2025年12月 | ||
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 名称 | 人数 | ||
咸安医保普法志愿服务队 | 行政执法人员25人,法律顾问1人 | |||
本单位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 平台(阵地)类别 | 名称 | 基本情况 | |
线上平台 | 无 | |||
线下阵地 | 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法治长廊 | 法治宣传栏位于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医保局院内;法治书屋位于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医保局六楼;法治长廊位于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区医保局一楼 | ||
组 织 保 障 |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 |||
分管领导:上官征 | ||||
责任股室:基金监管(法制)股 | ||||
普法联络员:吴伟民 | ||||
联系电话:0715-8829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