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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计划于2026年实施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现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遴选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有意向报名的新型经营主体,请于2026年6月8日上午12点前,报送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人:张旭东;联系电话:0715—8388582

附件:咸安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

咸安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总体要求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推进项目高效落地,高效益产出,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标,计划择优遴选粮油种植规模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共同实施咸安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重点支持实施主体应用关键技术、高效模式和能力提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安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2.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三夏”开始至2027年“三夏”结束。

3.实施作物类别:水稻、玉米、油菜

4.项目支持内容:一是主推技术。在主要粮油作物上应用关键技术和高效模式,水稻重点推广应用集中育秧机插()、机收减损、绿色综合防控、一喷多促、中稻再生稻高产栽培、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绿色防控、科学施肥油菜重点推广应用精细整地、精量播种、适当增密、开沟降渍、精准化调、壮苗调控、绿色防控、分段收获、机收减损等。玉米重点推广应用精细整地、种子包衣、水肥一体、绿色防治、低损收获二是优良品种。主推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开展种子包衣、分级筛选等播前处理。三是田间装备。围绕精准调控,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主要用于生产端提产量的田间装置装备。四是土壤肥力。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

5.项目实施目标:单产提升2%及以上。

6.项目主体支持办法: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实际单产、种植面积进行奖补。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奖补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用公式表示,每个主体每类粮油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 投入成本+……)x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x播种面积(亩)x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取0.7.不到1%取0)。奖补资金额度每个家庭农场不超过20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不超过50万元联合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超过60万元

三、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项目承担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入了联合社农业主体、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依法注册登记、规范运营、信誉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质健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完备,运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流转面积证明土地流转总面积家庭农场必须大于300亩,合作社必须大于500亩。

3.设施设备基础。拥有权属清晰固定的办公与服务场所,证照齐全,规范悬挂与证照一致的标识标牌,(该条件为资格条件,不具备者申报无效)。符合要求的粮食晾晒、烘干、仓储设施或具备稳定的租赁使用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基础农业机械(如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机具等),或具有明确的农机装备提升计划和配套能力。具备集中育秧的经验或明确规划。拥有(或计划建设)至少一处集中育秧基地或育秧大棚或温室设施。

4.2026年水稻整建制单产提升区域面积不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带卫星定位水印相片等。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第三项申报条件第二条要求的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与服务场所、标注有经营主体名称标识的农业机械设备实景照片、设备购置发票等佐证资料。

2.健全的账务手续上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资料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安全生产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2026年新成立的主体不需提供)

4.合作社需提供社员花名册、社员入社申请和理事会批复手续。

5.土地流转合同(在湖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系统备案合同,即网签合同),并经乡镇政府认定盖章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有效凭证

6.发挥示范作用申报主体须承诺,若入选项目,将在核心种植区竖立统一制式的咸安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基地标识牌,接受社会监督。2026年育秧机插面积合作社≥200亩,家庭农场≥50亩证明材料。

7.严格按项目要求承担项目实施承诺书。(格式自拟)

8.申报表须经主体所在村、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以及任务申报书。

9.荣誉证书等。

五、主体遴选

1.区级评审

区农业农村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对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排序遴选入围主体。

2.遴选公示

遴选结果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名称及对应实施面积、品种、应用主推技术等,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在2026年6月8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405室,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联系人:张旭东(联系电话07158388582

湖北省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亩、公斤/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种植面积


获奖(表彰名称)


成员(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1


面积


2025年单产


20267)年目标单产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2


面积


2025年单产


20267)年目标单产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3


面积


2025年单产


20267)年目标单产


采用主推技术1


面积


要素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2


面积


要素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3


面积


要素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4


面积


要素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5


面积


要素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备注:1.种植面积指主体名下土地流转生产经营实际面积(不含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面积。轮作复种可按亩次);2.成员数填写合作社成员数或家庭农场成员数;3.2026年目标单产作物指水稻、油菜、玉米。

村委会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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