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畜牧业)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实施单位: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和实施主体:咸宁市咸安区2026年设施农业(畜牧业)更新改造项目涉及9镇、1乡、1办事处(66个村)173个养殖场,由项目养殖场主体进行实施(具体明细见附表)。
4.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80201㎡,养殖规模180.201万羽,共计对173个养殖场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更新改造。其中:鸡舍屋顶加厚180201㎡,安装散装料塔252个,更换风机1221台,配套更新173套水线、料线、安装喷雾消毒设备、更新笼具,安装173套鸡粪传送带,建设173套鸡粪储存池。
5.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967.86万元,其中: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金额2690.358万元,企业自筹2690.358万元,银行贷款1793.572万元及其他资金1793.572万元。
二、公示期限及反馈方式
1.公示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2月4日(共5日)
2.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15-8322767
邮箱反馈:952318222@qq.com
书面意见:邮寄至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3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三楼302室,邮编:437000)
三、其他说明
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报批实施;
3.项目实施方案最终以上级批复文件为准。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