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良种保障应用能力提升项目任务书》及《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夏播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同意,拟面向全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优质中稻新品种展示评价点一个、优质中稻新品种示范推广点一个、优质晚稻新品种示范推广点一个、优质玉米新品种示范推广点一个、优质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点一个、蔬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点一个。
二、报名条件
(一)优质中稻新品种展示评价点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2.至少拥有一名农艺师以上(含农艺师)资质的农业技术人员;
3.主体实施过区级以上(含区级)农业试验示范项目;
4.至少带动5个以上种粮大户;
5.基地连片总面积在20亩以上;
5.近两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重大服务纠纷;
6.基地交通便利、排灌方便、利于观摩且辐射广泛;
(二)中稻新品种示范推广点、玉米新品种示范推广点、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点、晚稻新品种示范推广点、蔬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点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申请者要求基地连片总面积在100亩以上;
2.基地要求生产优势明显、基础设施条件好、交通便利、利于组织现场观摩、社会影响大、辐射带动强;
3.拥有病虫害统防统治和水稻机械化生产设备的主体可优先;
4.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展示、示范的主体可优先。
5.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或先进等荣誉表彰的主体可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4日8:00至2025年5月19日17:30
四、遴选方式
由咸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基地进行审查,并初步遴选出项目实施主体,报咸安区农业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五、审查时间
2025年5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按报名条件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诚信证明、财务管理制度、基地租赁合同等基本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者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供其他材料。
3.申请者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遴选工作专班仅针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潘名建 13972848979
本次遴选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